近日,省林业局发布《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林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三年行动目标,提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引擎,大力推动我省增绿补绿工作,以自然保护地为突破口,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林业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湿地和红树林保护与修复 、规范野生动植物保护、推动自然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进程,构建珠三角保护地体系。
三年行动目标包括到2020年完成更新造林 12.2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平均 40元,力争珠三角每个地级市都建设有国家级 森林公园,建设 50-100个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自然教育基地和一批自然生态文化教育场所等内容。
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林业交流合作平台,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
《行动计划》提到,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森林保护与发展网络建设,继续推进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编制珠三角森林生态廊道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规划,优化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提高森林城市惠民水平。2020年,启动实施珠三角森林生态廊道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规划等专项规划,力争基本建成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林业交流合作,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编制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规划,推进国家、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海)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符合广东实际、具有广东特点的东南沿海地区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解决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全面提升典型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切实增强对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的生态支撑,构筑大湾区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大湾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共赢。
《行动计划》特别提到,要整合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源,大力开展自然教育。以自然保护地为基础,建设 50-100个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自然教育基地和一批自然生态文化教育场所,并逐步对外开放,积极打造自然宣教平台,加快构建广东省自然教育体系。开展自然教育理论体系研究,建立自然教育规范、标准和建设指引。
全面增绿补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加强森林经营,全域推进乡村绿化美化。科学实施中幼林抚育,重点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和珍贵树种基地建设,打造森林经营样板基地,提升森林质量。珠三角 2019和 2020年计划分别完成中幼林抚育109.24万亩。积极开展乡村绿化行动,推进省定贫困村开展省级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建设,创建森林乡村,补齐乡村绿化短板。珠三角 2019年计划完成绿化美化村庄 344个,2020年计划完成绿化美化村庄 448个,每年认定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森林乡村。
《行动计划》明确,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一方面,要坚守林业生态保护线,推进审核审批“放管服”改革,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挖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争取至 2019年,珠三角 9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51.9%;至 2020年,珠三角 9市森林覆盖率达到 52.0%。另一方面,要构建区域林业有害生物安全防御体系,全面提升粤港澳一体化外来物种检疫检验能力,强化进境植物风险评估和检疫追溯,严格执行进境植物隔离试种,有效防范林业有害生物入侵,保障粤港澳大湾区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2019-2020年全省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 900万亩次,无公害防治达 90%以上,在控制灾害同时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行动计划》就推进湿地和红树林保护与修复,构建珠三角地区自然保护地体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提出,要推进珠三角地区各类型自然保护地的整合,开展空缺性分析,将重要的河口海湾、珊瑚礁、红树林分布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一是发布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指导深圳市做好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国际重要湿地的相关工作,指导实施珠三角湿地保护和恢复工程项目。二是因地制宜建设多类型、多层级、多功能的湿地公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多种功能,推进珠三角绿色生态水网建设。力争2020年,珠三角新增湿地公园 8个以上,各地级以上市建 1个以上国家湿地公园,并高标准建设一批示范性湿地公园。三是,在充分保护现有红树林的基础上,对荒滩实施精准人工造林,对退化和灾损红树林进行科学修复。建设 1-2个可持续经营、生态旅游、保护与高效利用的红树林示范区,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红树林造林,逐步恢复红树林生态系统。2019-2020珠三角年计划营造红树林 2830亩。四是打造一批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2020年,力争珠三角每个地级市都建设有国家级森林公园,形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为核心,省级森林公园为骨干的优质森林公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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