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
为推动我省自然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推进自然教育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2024年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达到《广东省林业局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要求的基础条件。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获得“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称号两年以上;
2.对广东省自然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示范、推广或促进作用。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纸质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和PDF电子版)。
(1)申报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
(2)申报范围区位及四界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
(3)申报范围权属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与申报范围的关系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供租用合同);
(5)申报单位近三年(2021年3月—2024年3月)在申报范围内开展自然教育场所营建的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6)申报单位近三年的自然教育活动照片和说明,10张以上;
(7)其它证明材料,如自然教育规划/方案文本、核心课程教材、教具、图书、宣传册、文创产品,以及申报单位的其他称号证书、志愿者队伍建设等。
(二)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
1.填报《广东省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盖章6份及word电子版);
2.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编印成册1份及pdf电子版)。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下同)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高品质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附件2),经过县、市(地级以上市,下同)林业主管部门审查,逐级报送至省林业局;市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再报送至省林业局;局直属单位可以直接向省林业局申报;请于3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林业局自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陈日强,18820106771,020-81932533;田志辉,13454011996,020-81932533
邮 箱:slyj_zrjy@gd.gov.cn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343号广东省林业局601室
附件:1.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申报书.doc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