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林长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2022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出台省级林长绿美园认定办法,认定一批林长绿美园”的要求,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省林长办决定开展2022年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条件

  根据《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认定指引(试行)》(见附件),申报认定的广东省林长绿美园应满足选址、生态环境和基本设施等要求,能体现林长履职尽责,积极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符合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价值转化、共享绿色生态福祉等三大主题之一,重点凸显13个特色要求中的1个或以上。

  (一)选址要求。区域明确,界限清晰,无林地林权及其他权属纠纷,无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农地、水域、滩涂等行为;集中连片,具有一定规模;有安全通行的道路通达林长绿美园。

  (二)生态环境要求。生态系统保存完好,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环境良好,5公里内无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等污染源;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违法采伐毁坏林木、违法占用林地和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事件,无严重的森林病虫害及外来物种入侵。

  (三)基本设施要求。基本设施包括标识设施、科普宣教设施、基础服务设施、应急安全设施等,能展现本级林长制工作相关内容,融入岭南生态文化元素。

  (四)特色要求。围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保护、高质量水源涵养林营建、沿海基干林带营建、困难立地修复、大径材培育、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原生地保护)、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价值转化(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共享绿色生态福祉(森林康养、自然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森林步道)三大主题13个特色,展示林长制工作成效。

  二、申报材料

  (一)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书(附件2);

  (二)广东省林长绿美园实施方案(附件3);

  (三)广东省林长绿美园建设项目佐证材料,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区域的土地权属或林地林木权属证明、主题特色相关证明、园区规划运行和管理情况等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要求的单位向所在县(市、区)林长办提出申报,经县(市、区)林长办初审后报地级以上市林长办复审,每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1-2个单位报省林长办评选认定。省级及以上部门(单位)径向省林长办申报。请各地、各单位积极申报,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材料随文报省林长办。

  (二)省林长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按程序报批后授予“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并视情况对推荐组织工作表现优秀的地级以上市在当年省林长制考核中予以加分。

  四、其他要求

  (一)获“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的单位,要按照《广东省林长绿美园认定指引(试行)》有关要求,对认定的省级林长绿美园加强管理、创新发展,提高人民群众植绿护绿的意识,满足人民群众爱绿享绿的需求。

  (二)省林长办将适时对认定的广东省林长绿美园进行复查,对于复查达到标准和要求的,将予以适当表扬奖励;复查不合格的,由省林长办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仍未达到省级林长绿美园要求的,将取消其“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称号。

  附件:1.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认定指引(试行).docx

  2.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书.docx

  3.广东省林长绿美园实施方案编制大纲.docx

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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