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科技局(委)、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林业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和科学素质,更好服务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见》(林科发〔2020〕29号),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等科普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增强公众科学保护和利用森林、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推广普及最新的林业科技成果和知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支持、联合联动、公众参与的林业科普工作机制,加快林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应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到2025年,建立广东林业科普共享平台;构建覆盖全省、布局合理、形式多样、设施齐全的广东林业科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综合性科普场馆3-5家,认定省级林业科普基地30-50家,并力争有5-10家建成国家级林草科普基地;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林业科普活动品牌3-5个,创作一批公众喜闻乐见的林业科普作品;建设一支5000人以上高素质的林业科普专业人才队伍,以及一支5000人以上相对稳定的林业科普志愿者队伍;实现林业科普工作全域覆盖、全民参与,公众生态意识和科学素质显著提高。
二、搭建广东林业科普共享平台
1.构建林业科普融媒体中央厨房。加强新时代林业科普能力建设,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集科普大数据支撑平台、内容生产平台、内容传播平台及舆情分析平台等为一体的全省林业科普融媒体中央厨房。
2.建设林业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传播平台。充分利用融媒体手段,通过数字化林业科普场馆、在线直播平台、网络科普栏目等专业性科普新型媒体平台提升林业科普资源共建共享传播能力,并保障常态化运行;建立林业科普多媒体资源库;联合有关非政府组织开展林业科普活动,传播林业科普知识。
三、构建广东林业科普基础设施体系
3.建设综合性林业科普场馆。充分发挥林业特色综合性科普场馆(厅)服务公众科普需求的作用,改善现有科普展示场馆(厅)设施条件,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造3-5家综合性科普场馆。
4.建设省级林业科普基地。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科协联合开展广东省林业科普基地认定;培育若干个国家级林草科普基地;加强国家公园、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科普基础设施、科普场馆建设,构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林业科普示范基地网络。
5.建设流动科普场馆。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 以“林业科普大篷车”为主,装载展品、资料、展板等科普物资,建设具有林业特色的流动科普场馆,并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和讲解,让基层林场职工、边远山区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能够亲身感受林业科学技术知识带来的快乐和科技馆展品的魅力。
四、打造林业特色科普品牌
6.加强林业科普作品创作。繁荣科普文艺创作,实现科学与艺术、科普与文化融合发展。支持林业网络科普创作,提升科普作品的网络影响力。支持开展原创性林业科普图书、译著、文章、漫画、视频等作品创作。加强与媒体合作,聚焦林业科普热点和特色资源制作科普专题片、微视频、纪录片及公益广告等。
7.丰富林业科普活动形式。充分利用林业科普基地、科普场馆,开展形式多样的林业主题科普宣教和自然体验活动。开展青少年林业科学营、自然教育与森林康养等各类课外科普实践体验活动及林业科普入校园、入社区行动。发挥林业科技设施的科普功能,结合重大科学实践、科研成果、社会热点等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各类教育机构开展林业生态建设科普实践活动。
8.打造林业科普活动品牌。积极开展公众喜闻乐见、特色鲜明的林业科普活动,鼓励举办“科普讲坛”“创作大赛”“讲解大赛”“微视频大赛”“有奖征文”等林业主题科普活动。积极培育穿越北回归线风景带自然保护地探秘、林业科普讲解大赛、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自然教育嘉年华、自然观察等特色品牌。
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普化
9.加强林业科普资源开发。发挥各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野外观测台站、自然保护地的优势,加强林业科普资源开发。支持林业科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开发科普旅游、科普学堂、科普夏令营、科普体验、科普研学等林业科普项目,促进科普产品研发、生产与推广,推动林业科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10.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科普化。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时将科研成果应用到科普实践当中,鼓励科研人员从事科学普及,支持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鼓励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科普化。
六、建设高素质林业科普人才队伍
11.加强林业科普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林业科普人才培养计划,组建一支由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林业教学名师及资深专家组成的林业科普高端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针对林业领域社会关注问题进行权威解读和科学普及。
12.加强专业化林业科普队伍建设。从林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及相关业务部门和企业中培养选拔优秀人才,打造一支由管理、科研、教学、技术推广、社会机构人员、科普创作人员和科技特派员、乡土专家等组成的林业科普专业人才队伍。加快建立林业科普人才库和决策咨询团队。引导推动离退休科研人员和教师参与并带动中青年科研人员投入林业科普创作。
13.加强林业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社会团体、公益组织作用,吸收各类关心自然爱护自然、热心生态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动员科技工作者尤其是青年学生积极加入科普志愿者队伍;加强对科普志愿者的专业培训,健全科普志愿者激励机制,加强科普志愿者管理和服务。
七、深化林业科普交流合作
14.构建林业科普联盟。整合优化科普资源,促进林业专业性科普联盟健康发展,推动科普人才跨界融合、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科普平台复合多元。发挥联盟主动性,加强林业科普交流合作,增强科普服务能力。
15.加强林业科普创作领域合作。加强各级林业、科技、科协及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鼓励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推广机构、社会团体和自然保护地、动植物园、林场苗圃等科技人员与科普、教育、编辑出版等工作者合作,创作适应不同层次需求和不同途径传播的林业科普作品。
16.推进区域间和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广东的区位优势,加强华南地区及全国的科普交流和互展活动。重点加强与港澳台的交流,持续办好粤港澳自然教育讲坛,促进林业科普全面合作。充分运用我省林业国际合作机制和渠道,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林业科普经验和做法,不断扩大林业科普对外交流合作。
八、强化林业科普工作组织保障
17.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林业、科技、科协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林业科普工作。省林业局、省科技厅、省科协建立林业科普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规划。省林业局成立科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局科技与交流合作处,统筹协调林业科普工作。市县林业部门应定期研究部署科普工作,与科技部门、科协建立共同推动林业科普工作的机制,合力推进林业科普事业发展。
18.完善政策激励措施。支持社会力量设立林业科普奖。将林业科普作品、著作、论文、直接参与或指导的科普活动业绩纳入职称评审的有效业绩。按照有关规定,对林业科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保护林业科普原创作品知识产权,鼓励各种机构和媒体有选择地释放自有林业科教资源版权,支持公益性林业科普活动。
19.加大林业科普投入。切实加大对林业科普工作的投入力度,统筹安排经费和人员开展林业科普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林业科普工作。积极探索通过社会渠道筹集科普经费,促进科普经费持续适度增长,联合社会力量共建科普设施,联办科普活动。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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