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委),省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19〕20号)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助力乡村振兴为统领,以全面构建森林康养产业体系、大力培育森林康养新生业态、精心打造广东森林康养品牌为重点,全面提升广东森林康养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大力推动我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森林生态产品,推动广东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生态优先,科学发展。强化林地用途和森林主导功能管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统筹考虑森林生态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康养利用方式和强度,确保生态保护与康养产业协调发展。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资源禀赋、地理区位、人文历史、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条件,挖掘文化内涵,突出地域文化和地方特色,确定森林康养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规划布局,打造品牌优势。

  (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足市场需求,加强政府引导,以产权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四)产业融合,示范引领。落实国家健康战略,推进康养与养生、医学、运动、文化、体验相结合,重点打造一批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和知名品牌,示范带动全省林业产业与健康服务产业融合,实现生态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努力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环境优良、服务优质、管理完善、效益明显的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到2022年底,全省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50个以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森林医疗、运动、康复、养生、养老、旅游、教育、文化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到2025年底,全省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达到100个,森林康养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森林康养理念深入人心,森林人才队伍逐步建立,逐步构建产品丰富、标准完善、服务优质、融合发展、效益明显具有岭南特色的广东省森林康养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逐步建立森林康养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森林康养基地申报、建设、服务、管理、产品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制订森林康养发展生态环境、场地设施、服务管理、人才培养和监督管理的标准,推动全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规范化、智能化、产业化。

  (二)不断优化森林康养环境。结合绿美南粤行动的实施,积极提升我省森林资源质量和效益,通过森林抚育、林相改造和景观提升等手段,有针对性地营造、补植具有康养功能的树种、花卉等植物,不断丰富森林植被的种类、色彩、层次和季相,着力打造生态优良、林相优美、景致宜人、功效明显的森林康养环境。

  (三)积极完善森林康养基础设施。依托已有绿道、南粤古驿道、林间步道等基础设施,充分利用现有房舍和建设用地,建设森林康复中心、森林疗养场所、森林浴、森林氧吧等服务设施,逐步完善森林康养产业可进入性、通畅性、公共场所等基础设施,将森林康养公共基础、健康养老、休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四)大力培育发展各类市场主体。大力扶持特色森林养生、森林医疗、林下种植体验等专业森林康养经营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国有林场和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旅游开发公司跨界联合组建森林康养企业。吸纳理念先进、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大集团投资森林康养产业。引导各类森林康养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森林康养示范基地与知名品牌。

  (五)积极构建森林康养医养平台。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完善森林康养网络营销体系。指导森林康养基地的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森林康养基地的智慧体验、网络康养方案、实时信息推送等智能化服务能力。结合森林康养基地环境监测,实时发布生态环境及服务管理数据。到2025年,争取实现省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的智慧管理平台全覆盖。

  (六)大力发展森林康养运动产业。开发森林自然疗养、亚健康理疗、养生养老,发展“运动+医疗+养生”模式,鼓励传统运动养生与医疗机构,提供城镇居民、亚健康人群的森林运动健康服务,促进医养体服务产业发展。支持森林康养基地与生态体育深度融合,建设森林感观登山步道等设施,开发打造森林浴、森林作业、森林修行、森林骑行、森林瑜伽、森林太极、森林户外拓展等森林运动项目品牌。

  (七)积极发展森林康养医疗产业。针对亚健康人群、慢病人群,融合健康管理、康复理疗、森林温泉养生等技术,加快发展森林康复、理疗、抗衰老、养生、养老等森林康养新业态。加强森林康养基地与医疗单位的合作,把森林康养打造成我省森林旅游的精品和中高端业态。结合我省森林小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引进国内优质医疗和康养资源,建设集诊、治、住、养为一体的森林康养医疗康复基地。

  (八)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文化产业。传承和挖掘具有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森林文化、历史文化,依托广东独有的岭南文化特色,充分发挥文化资源对森林康养的提升作用,开发森林康养与文学、音乐、传统文化等结合的康养产品。注入乡土情结和地标特色元素,开展传统文化研修,强化自然教育,弘扬森林生态文化,推广森林康养理念。提高对尊重自然、回归自然生活方式的认识,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加强竹编、木雕、根雕、插花、榨油等地方传统手工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九)大力发展森林康养南药产业。积极培育具有广东特色的南药疗养、食品疗养、温泉疗养、芳香疗养等康养产品。推动在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南药花园”、“芳香花园”。鼓励企业种植、加工生产保健食药材,支持以春砂仁、铁皮石斛、五指毛桃、牛大力、肉桂、金线莲、广藿香等中药材为原料开发南药特色养生保健产品。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康养中药、保健品、化妆品等医养结合产品的研发、加工和销售,大力发展森林食疗、森林药疗、南药膳食等康养服务模式。

  (十)积极发展森林康养食品产业。大力发展食用笋、珍稀干果、木本油料、林下药材、山地水果、食用菌、森林蔬菜等林下经济产品,加快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特色鲜明的森林食品品牌,打造森林康养全产业链,增长森林生态产品附加值。强化森林食品精深加工技术和保健养生功能的基础理论研究,开发功能营养成分提取技术,加快森林康养食品、饮品、纪念品等产品开发与认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林业、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康养的发展工作,加强沟通,建立合作会商机制,将森林康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研究出台支持森林康养产业的具体措施,共同推动森林康养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充分发挥森林康养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争取将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用地纳入优先审批。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以康复医疗为主的森林康养服务纳入医保范畴,费用按医保支付报销。鼓励有相关资质的森林疗养师、医生及专业人员在森林康养基地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运动康复、中医调理养生、养老护理等健康服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林业、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对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和民间资本参与森林康养项目建设,对符合政策规定的森林康养产业贷款项目纳入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范围。

  (四)加强科技支撑。各级林业、卫生健康、民政、中医药等部门要开展森林医学、森林环境、植物芬多精等森林疗愈作用的理论研究,加大森林康养环境和适宜人群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的研究。联合医院、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组织开展森林康养关键技术研究,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强森林康养相关成果的转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五)加强人才建设。将森林康养专业人才培训纳入相关计划,鼓励企业与高校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拓宽森林康养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渠道,培养一支懂康养业务、爱康养事业、会经营管理的经营型人才队伍和技术优良、服务意识强、职业操守好的康养技术人员。强化林业资源、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开展森林康养向导的培训。


  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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