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11月5日-13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COP14)将在中国武汉举办。
为迎接缔约方大会的召开,广东林业公众号将从今日起推出《神奇湿地》专栏,集中展示广东多处国际重要湿地风采,展现广东在湿地保护修复方面的重要成就。本期先带大家了解一下广东湿地概况。
广东省位于我国大陆最南端,北靠南岭,与江西、湖南两省交界。由西江、北江、东江、韩江及珠江三角洲诸河等组成的珠江流域和韩江流域,是华南地区著名的鱼米之乡,河流、湖泊纵横交错,孕育着丰富的湿地资源。
湿地资源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广东省湿地面积17.89万公顷(268.40万亩)。湛江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珠海市等5个地市湿地面积较大,占全省湿地的74.96%。
广东省海岸线长,滩涂面积大,水热条件好,在沿海滩涂孕育了丰富的红树林,从广东省最东边饶平县沿海到最西边廉江市沿海均生长着不同种类的红树林,红树林的种类有14科20属22种,红树林地面积15.96万亩,为全国红树林分布面积最大的省份。
广东省位于东北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路线上,是迁徙鸟的“加油站”和停歇点,沿海鸻形目鸟类和鸥形目鸟类种类多、数量庞大。广东省有水鸟23科155种,分别占全国水鸟种数32科271种的71.9%和57.2%,水鸟主要由鹭科、鹬科、鸭科和鸥科鸟类组成,其中,有58种湿地鸟类被列入国家和广东省重点鸟类保护名单中,占所有湿地鸟类的33%。
湿地管理
广东省湿地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广东省湿地公园管理》等制度办法相继印发实施,《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实施,为广东省湿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法制政策保障。
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设立或明确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有67个县(区、市)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部门或指定了湿地管理机构;国家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均已成立保护管理机构。
广东省积极推进重要湿地申报和名录发布工作,将省内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至2021年底,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省重要湿地13处,面积22.33万公顷;国家湿地公园27处,面积5.15万公顷。
湿地保护
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绿色生态水网和森林城市群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2017年印发《广东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通过《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21年印发《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具有海岸生态多样性保护和防灾减灾功能的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
广东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湿地保护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工作。截至2021年底,在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南澳省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湿地区域实施了一批湿地保护工程项目。其中广东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是我国开发的首个蓝碳交易项目,对探索红树林生态价值实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