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容根在全省宜林荒山重点县造林绿化现场会上的讲话(2002年4月18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惠州市召开全省宜林荒山重点县造林绿化现场会,主要是总结去年9月全省消灭宜林荒山现场会以来,各地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行动情况,分析形势,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通过再动员、再鼓劲、再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开拓进取,全面推进全省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
    刚才,邓惠珍同志对去年以来全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作了很好的总结。惠东县、阳春市和曲江县人民政府作了经验介绍,他们在灭荒造林工作中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任务明确,科学规划,进度快,效果好。他们的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五华、紫金、惠来、陆丰四县的政府领导,就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状况进行了剖析,找出差距,提出了今后打算和采取的有力措施。请各地认真对照检查,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克服存在问题,切实做好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确保三年完成消灭宜林荒山的任务。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快我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增强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做好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加强生态建设是我国的一项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植树造林和生态建设工作。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对植树造林工作相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江泽民总书记在1997年发出了“再造秀美山川”的号召;在去年“七一”讲话中又强调,要促进人和自然的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朱镕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要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规模,推进休牧还草,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温家宝副总理指出:在贯彻整个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应该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整个生态环境建设中,应该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 李长春书记对林业工作也作出重要批示:巩固绿化成果,在此基础上,把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让山区人民早日脱贫致富。卢瑞华省长在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保护,消灭宜林荒山。以上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说明植树造林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明确了植树造林是今后林业工作的重点和努力方向。
    (二)造林绿化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可持续发展是省委制定的三大战略之一。制约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二是生态环境。而这两个问题又交织在一起。森林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和养护物种等多种功能,是维持水、土、大气等生态环境的屏障。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环境、治理水土流失、遏制土地荒漠化、防治江河水患和大气污染的重大措施,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我省生态环境从整体上来说还比较脆弱,水土流失还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旱涝灾害频繁,我省生态建设和林业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此,大力植树造林、绿化国土、发展林业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
    (三)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是巩固和发展十年造林绿化成果的客观需要。我省在实现绿化达标后,一些地方对植树造林重视不够,放松了领导,减少了投入,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更新力度不大、欠账多,出现了无林地增加的趋势。根据1999年的调查摸底,到2000年全省仍有宜林荒山650万亩。这些宜林荒山的存在,影响了我省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全省林业的整体形象。如果不及时控制无林地的增加趋势,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步伐,建设广东优良的生态环境必然成为一句空话,十年造林绿化的成果也将难于保住。同志们,经过八年全省上下的艰苦奋战,消灭了5800万亩宜林荒山,提前两年实现绿化达标,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光荣称号来之不易呀!森林资源的增加,使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减少了,河流变清了,空气净化了,农民的收入增加了,人居环境优美了。如果由于我们工作的失误,重演荒山再现的历史,我们将愧对广东人民,愧对子孙后代。
    (四)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是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奔康的内在需要。最近,朱镕基总理在山西考察时强调,加快退耕还林步伐,是调整农业结构、加强生态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增加农民收入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更是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根本途径。广东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就要加快山区经济的发展,山区不富,广东难富。现有宜林荒山大都分布在山区市县,全省50个山区县宜林荒山面积达489万亩,占全省650万亩宜林荒山面积的75%。山区优势在山,希望在山,出路在山,致富在山。把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奔康结合起来,通过政策引导,实行山地综合开发,承包荒山造林种果,大力发展包括竹子、速生丰产林和名、特、优、新品种经济林等商品林基地,既可改善生态环境,又能促进山区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脱贫奔康。今年1月,卢瑞华省长在接受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造林绿化已经成为山区农民致富之路,山区林业大有可为。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提高宜林荒山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高度重视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树立信心,拿出“十年绿化广东”的干劲,借鉴当年的成功经验,奋力拚搏,打一场消灭宜林荒山的攻坚战。
    二、真抓实干,强化管理,提高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成效
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提高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成效。
    (一)做好规划。各地要按照分类经营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分区突破。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把消灭宜林荒山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调整林种树种结构、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和增资源、增效益、优化生态环境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实行人工造林为主,点播和封山育林为辅的方法,对海拔800米以上人工造林困难大、成活率低的高山远山可采取人工点播方法进行造林绿化;对每亩现有80株以上幼树,分布均匀,通过现有植株的生长及天然下种、萌芽更新,可自然还林的宜林荒山可实行封山育林;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宜林荒山一律要实行人工造林,要防止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刚才邓惠珍同志在通报情况中指出,个别地方为了贪图省事,敷衍了事,在一些应该用人工造林的荒山进行点播,在不具备封山育林的地段封山育林,这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是严重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纠正。要合理配置林种、树种结构,注重选用乡土优良阔叶树种、速生丰产树种和名、优、稀、特经济林品种。省林业局要根据各市上报的三年灭荒规划进行汇总,编制和印发全省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总体规划,并按总体规划进行检查和验收。
    各地要突出重点,根据所处区位的生态重要性和造林的难易程度分步组织实施。重点做好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江河两侧第一重山以及大中型水库、水土流失区的造林绿化。要采取高标准造林,以重点带动一般,促进面上造林工作的开展。这里我特别要强调的是,去冬今春的火烧迹地必须在今年种上树。
    (二)选用良种壮苗。良种壮苗是植树造林工作的物质基础。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培育壮苗和做好种苗的组织调配工作作为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认真做好种苗的生产、组织、调配和管理工作,把好上山造林苗木的质量关,改变过去那种见种就育,有苗就种的做法,坚决杜绝伪劣、带病虫害、弱苗等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要充分发挥中心苗圃的作用,大力培育优质苗木。同时,要坚持选用良种,提高造林绿化的良种使用率。省将对良种的使用实行补贴,以促进良种的推广应用。
    同时要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的造林技术,实行工程造林,在营造生态公益林时提倡采用多树种随机混交的方式,做到绿化、美化有机结合;商品林要选用优良速生树种,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采用带状或块状混交造林。要科学确定造林密度,改变各地普遍存在的造林密度偏大的现象,保证造林成效。
    (三)严把造林质量关。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既要注重数量,更要注重质量。各地要牢固树立“质为先”的思想,要层层建立健全造林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造林质量群众举报制度,实行造林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和造林质量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防范造林质量事故,要逐步实行造林工程队凭资质证承包造林,大力推行造林工程招投标制度和造林质量监理制度,确保造林质量。要“三分种,七分管”。要加强幼林的抚育管理,做到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四)加强技术指导。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注意抓好规划设计、种苗培育、整地造林、抚育管护等造林绿化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尤其要组织技术力量加强对群众造林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抓好整地、种植、抚育等各个环节的施工质量。重点造林工程要实施项目管理,组织专业队伍施工并要组织技术力量跟班作业,定点负责,分片包干,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
    三、健全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我省林业进入依靠科技、优化结构、强化管理、增加效益的新阶段,由于外部大环境的变化,我们必须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并以此为突破口,拓宽投资渠道,确保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目标的实现。为此,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新的经营管理机制。我们要积极探索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促进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开展。
    一是完善承包经营机制。要坚持土地、山地承包造林30年或更长时间不变的政策,按照谁造谁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鼓励农户通过办小庄园、小林场的形式,承包荒山造林种果。这是加快林业发展的基本动力。
    二是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林业要有新突破,非公制林业尤其是私有林必须有个大发展。私有林的最大优点是,产权关系清楚,利益比较直接,让人有实实在在的拥有感,最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对将来的商品林建设,待造林无林地,私人已取得林地使用权的,可充分发展私有林;私人尚未取得林地使用权的,也可将林地使用权承包、租赁、转让或无偿划拨给个人,供其发展私有林;需要搞成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的,亦可部分引入民营机制,搞公有民营。目前,要给非公制林业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大环境,要充分尊重经营者的自主权,放手让其发展;要深化林地产权制度改革,实行“两权”分离,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为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提供基本条件;要注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有充分的安全感。
    三是调整、完善不适应的林业政策。要调整不合理的税费政策,实行轻税薄费,减轻经营者的负担,使务林者得其利,植树者受其益,形成有利于刺激林业发展的良性机制。要以增强活力和吸引力为中心,调整、完善林地管理政策、林木管理政策、流通管理政策、所有制结构政策等。尤其要在稳定林地所有权,放活使用权;改进林木采伐管理,对新造用材林试行依法尽量满足采伐限额;积极培育多层次、多门类的活立木市场,化长周期为短周期,变难变现为好变现;完善优化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承包、租赁、继承、转让等政策;切实保护务林者的合法权益上大做文章。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消灭宜林荒山进度,提高灭荒造林质量,资金投入是关键。大家应清楚,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各地一定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尽管目前许多地方综合实力不强,但统筹一部分造林绿化资金还是有条件的。投资林业就是营造投资环境,这项投入具有战略意义,其回报有明显的长期性和公益性。因此,解决投入问题,要以市、县政府为主,尽可能从地方财政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宜林荒山造林绿化。这方面,惠州市就已经带了个好头,市财政从去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造林灭荒专项资金1500万元,这很值得各地学习。鉴于我省16个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县财力有限,难于拿出大笔资金用于消灭宜林荒山,省财政从2002年至2004年分三年对16个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县的宜林荒山造林给予定额补贴,每年900万元,合计2700元。争取其余34个山区县也按照16个扶贫工作开发重点县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同时,省近三年的生态工程建设经费和省的林业事业费适当向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倾斜,做到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我相信,通过采取政府财政安排一点、林业部门统筹解决一点、发动干部群众投资投劳一点、吸引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造林解决一点的筹资办法,我们完全有能力解决灭荒造林的资金问题。
    四、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三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
    为确保三年如期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一项硬任务来完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重的市、县,要成立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和验收,计划、财政、国土、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予以积极支持配合。同时,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带头办1000亩以上的荒山造林示范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像惠州、韶关那样,层层签订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造林灭荒责任,将荒山造林任务分解到乡镇、到村,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像曲江县那样,将荒山造林绿化的实绩列入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确保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各地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奋战三年,狠抓落实,保证在2004年底前如期完成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当前,要切实抓住久旱雨后的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植树造林高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造林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发动是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省将把5月份作为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宣传月,各地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丰富宣传内涵,扩大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植树造林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全民造林绿化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造林积极性,营造积极支持和共同参与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促进群众性植树造林运动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监督作用,对在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大力宣传,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对造林进度慢、质量差的市县要进行点名批评,并跟踪报道,从而促进灭荒造林工作,确保全面完成造林任务。
    (四)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奖惩制度。各级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把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责任目标落到实处。今后三年,省每年将对全省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检查验收一次,检查验收包括领导目标责任制、领导办点、资金落实、造林质量和造林面积等内容,三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省政府将对每次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省。省林业局要成立督查队,对各地行动情况进行随时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为掌握全省行动情况,今后每月5日前,市要向省林业局汇报荒山造林进度,由省林业局在《广东绿化简报》中进行通报。建立逐级检查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在灭荒造林工作中,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完成责任目标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完成责任目标差,严重拖全省后腿的市、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甚至黄牌警告,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防止出现新的荒山。要依法治林,认真贯彻“严管林”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不允许少批多伐现象,采伐迹地必须依法于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迹地更新造林,坚决刹住毁林开垦和乱占用林地的歪风,有效地加强林地管理。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抓好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切实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全面实施森林病虫害目标管理,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推进松材线虫病工程治理项目,加强对松突园蚧、松毛虫、粉蚧等病虫害的防治,进一步提高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能力,保护造林绿化成果。
    同志们,消灭宜林荒山,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让我们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奋战三年,为确保如期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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