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省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出六个工作组,于11月30日至6日对重点市、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督查。这次共督查了广州、肇庆、韶关、清远、梅州、河源、揭阳、江门、云浮、惠州、汕尾、湛江、阳江、茂名等14个地级市,南雄、揭西等30个县(市、区)、42个乡镇、68个村(含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从督查的情况看,全省大部分地方对贯彻落实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第十一次联席(扩大)会议以及肇庆森林火灾发生后下发的两个紧急通知精神,态度坚决,行动迅速,采取超常措施,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在气候条件极端不利的情况下,有效遏制森林火灾。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大部分地方政府领导能够做到亲自部署、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河源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无森林火灾乡镇及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责任,追究失职行为,对防范森林火灾发生起到了很大作用,冬防以来,森林火灾较往年大幅减少。梅州、清远认真执行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比较明显的效果。云浮、惠州、江门等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部署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平远县由县纪委书记牵头,带领防火、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基层,督促落实防火责任和经费。云城区要求发生山火的乡镇向区委区政府书面说明情况。海丰县每个山头地段与镇党委驻队干部、村委干部、护林员一对一挂点,落实责任。
二是宣传声势较大,预防气氛较浓。各地对森林防火宣传下了很大功夫。惠州、云浮、梅州、韶关等地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效果明显。据不完全统计,在督查的14个市中,入秋以来共出动宣传车9213次,印宣传资料103万份、宣传牌20279块、宣传挂历50万份,另外采取张贴防火标语、拉横额、发公开信、订乡规民约、发防火短信等方式加强森林消防宣传。
三是加强护林力量,强化火源管理。韶关市组织三分之一的乡镇干部和一半以上的村干部,采取分工包片、包山头地段的办法推动护林巡山工作,收到很好效果。最近惠州等地采取增加护林员、提高护林员工资、保障巡山护林油费等多种措施,确保巡山护林到位。目前,惠州市有护林员2700人,其中新增180人;揭阳市有820人;江门市配专职护林员1395人、兼职护林员2173人,在主要入山路口设哨卡130多个。惠州、韶关、肇庆、揭阳等市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惠阳、阳春等地对精神病人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同时,大部分地方都能认真做好炼山管理工作。
四是重视队伍建设,储备扑火物资。广州、云浮、江门、清远、惠州、揭阳等地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较好,扑火队员都经过培训。并且,扑火物资储备较为充足。据不完全统计,14个市购置阻燃服4527套,油锯712台,风力灭火机1131台,割灌机358台,二号工具20.36万把,水枪1100支,对讲机2560台,镰刀6000多把。特别是惠州各县区和阳春、廉江等地储备了比较充足的扑火物资。
五是修订完善预案,提高应急能力。惠州、韶关、梅州、云浮、河源、江门等大部分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了森林防火检查,广州、惠州、江门、梅州、韶关等地方对各自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在督查中也发现,2007年7月至11月与2006年同期全省火灾次数、受害面积、受害率分别上升70.4%,86.2%和0.02个千分点,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如清新、乳源、阳春等县(市)森林火灾较多。全省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森林防火工作上热下冷现象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对当前森林防火严峻形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省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贯彻不力,基层森林防火责任制不够落实。一些地方防火宣传力度不够,野外火源管理不严,如连州、海丰等县(市)烧田基草、丢烟头现象仍较严重。英德、新丰等县(市)违规炼山时有发生,一些造林公司生产性用火缺乏有效管理。全省普遍存在护林员工资待遇低、有名无实,护林工作不到位。大部分地方森林消防队建设滞后,扑火物资消耗大,储备不足等等。对此,省森防指要求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对冬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落实落实再落实,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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