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南方重点省区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肇庆市两宗森林火灾的情况和全省森林工作督查情况,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副省长、省森林防火总指挥李容根出席会议并作讲话。省森林防火副总指挥、省林业局局长徐萍华以及省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森林防火副总指挥、省政府副秘书长周炳南主持。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冬防的关键时期,我省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12月至明年2月,我省大部分地区继续延续前段时间的天气状况,气温偏高,风高物燥,降雨量减少1-2成,森林火险指数高。目前正值农事用火高峰期,野外炼山造林整地、烧田基草等生产性用火急剧增加;林区作业活动人员增多,火源管理难度不断增大。
会议强调,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清醒认识当前我省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时刻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决不能有半点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决不能掉以轻心和麻痹大意。
李容根强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全力以赴,扎实工作,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迅速行动起来,采取超常规的措施进行部署和检查,全力以赴把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好,坚决防止类似事故重演。
李容根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一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要主动向造林专业户宣传防火形势、防火知识和火灾处罚的有关法律法规。二要加强对野外火源的管理。遇到高火险天气,必须坚持“三个不准”:即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任何形式的炼山作业、不准带明火进入林区。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农事等生产性用火。严格执行“六不烧”:即未经批准不烧,没有开设十米宽以上的防火线不烧,没有组织好足够的人力看守火场不烧,没准备好灭火工具不烧,没有用火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在场不烧,三级风以上天气不烧。三要适时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高火险天气期间,各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适时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特别是重点林区,杜绝一切野外用火,实行严看、严守、严卡,高危火险不排除,野外用火不恢复。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分工挂点,深入林区和基层一线,认真检查、指导和督促防火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四要进一步增强防火救灾工作合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地要立即启动预案,迅速组织前线指挥班子,根据地形、植被、风向以及火场实际,迅速制定既确保扑火安全又能及时扑灭山火的扑救方案。五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四项纪律:一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县、乡(镇)领导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情况。二是在重点防火期间,县、乡(镇)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凡擅自脱岗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必须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并及时跟进报告灾情及工作进展情况。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六要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加大防火扑火装备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山区扑火演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