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发布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

  日前,浙江省舟山市委书记、市总林长何中伟,市长、市总林长徐仁标共同签发2024年第1号总林长令《关于深入推进高质量森林舟山建设的令》,就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工作任务作出具体部署。

  总林长令要求,全市各地要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深入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稳妥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切实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工作。要从严压实森林灾害防控,深化“五大能力提升”行动,推进野外火源管控和违规用火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并完成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继续推进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打造互花米草综合整治舟山样板。要拓展林业产业共富路径,着力谋划并推进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等海岛特色林下经济,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在乡村振兴、共富增收中的重要作用。

  总林长令还明确,通过发布林长令、召开林长会议、开展林长巡林、建立挂钩联系等方式,健全完善林长履职尽责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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