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全省林长公示牌规范设置工作

  日前,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的通知,要求各地分别按省、市、县、镇和村设置五级林长公示牌,建立林长公示牌规范管理体系,于今年底前全面完成林长公示牌规范设置工作。

  通知指出,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是国家和省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统一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林长公示牌规范设置。省林长公示牌应设置在省级林长责任区域内,原则上责任区域内每市设置不少于1块;市林长公示牌应设置在市级林长责任区域内,原则上责任区域内每县(市、区)设置不少于1块;县、镇、村林长公示牌依次参照设置在对应的林长责任区域内,原则上每个责任区域设置不少于1块。

  关于林长公示牌主要内容,通知指出,公示牌需包括公示牌名称、相应的制作单位落款及省林长制LOGO图样等部分,公示牌内容应包含林长名单、责任区域、林长职责和监督电话等必要要素。其中,省、市、县林长公示牌应标明公示牌所在责任区域林长的姓名、职务;镇林长公示牌应标明公示牌所在责任区域林长的姓名、职务,以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电话;村林长公示牌应标明村级林长的姓名、职务、电话,以及基层监管员和护林员的姓名、电话。有“林长+警长或检察长”等联动机制的,应参照林长名单要求执行。此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森林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区域图示、公示牌二维码、公示牌编码及具有地方特色的林长制LOGO等内容。

  关于林长公示牌设计标准及点位布设,通知指出,公示牌面板材料、样式和尺寸应以市或县为单位统一规范,要因地制宜制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公示牌。各级林长公示牌应设置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方便社会公众监督。公示牌不应扎堆设置,一个点位只需设置一块公示牌,多重管理的特殊责任区域可综合设置,避免重复设置各级林长公示牌,也可按等级最高的林长公示牌进行设置。

  通知要求,各地要具体明确各级林长公示牌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建立林长公示牌规范管理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各市、县林长公示牌的设置及管护情况将纳入年度林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巡查维护,发现公示牌有损毁、老化、字体模糊或内容错误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公示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更新。

附件:

相关稿件:
广东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设置林长公示牌的通知
广东省林长制LOGO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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