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林业系统“奋战六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压紧压实林业安全生产责任,深挖细查各类涉林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奋战六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通知》(粤安办〔2023〕153号)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实际,省林业局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奋战六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

  一、攻坚目标

  坚决守住林业安全底线,全力避免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实现全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宗数、死亡人数均为“零”,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持续营造平安稳定的林区环境。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攻坚任务

  (一)聚焦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随着冬季到来,气温较低,天干物燥,林区群众用火用电用气等行为增多,火灾风险加大。各地、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阳西县“11˙5”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教训,持续加强林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专项治理,全面组织对辖区范围内的出租物业、厂房、商铺、酒店、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场所、违规住人、输电线路和燃气管道老化破损、消防器材不足、易燃易爆和危险品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对于长时间不使用的电器、燃气、开关、插座等设施设备,该关闭的关闭,该停用的停用,做到人走灯灭、应关尽关,确保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二)聚焦林区生产作业安全。年末岁尾是林区在建工程项目的扫尾期、冲刺期和收官期,一些建设单位为了抢工期、赶进度,忽视生产安全,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加强林区生产作业安全管理,紧盯林区在建工程、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采伐、发电输电等项目,严格审核施工单位资质,督促进入林区生产作业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流程,严格佩戴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特种作业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人证一致、证岗相符,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三)聚焦林区道路交通安全。秋冬季,雨雾、雨雪、大雾等天气增多,视线不佳,视野受限,加上林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各地、各单位积极协同旅游、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进入林区车辆的安全监管,重点关注“两客一危一重货”(“两客”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公路客运;“一危”是指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一重货”是指重型货车),严防“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问题发生,确保林区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对林业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酒驾醉驾,确保行车安全。

  (四)聚焦林区游客安全。秋冬季是观赏红叶、欣赏雪景、浸泡温泉、休闲度假的旺季,进入林区的游客不断增多。各地、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林业开放区域游客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大对风景优美地、网红打卡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森林旅游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索道、缆车、游船、玻璃栈道等旅游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监管,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五)聚焦房屋建筑安全。各地、各单位要深刻汲取黑龙江佳木斯桦南县“11·6”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加强对砖混结构房屋、出租房、办公用房、业务技术用房、公有住房和经营性用房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不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严防发生垮塌事故。

  (六)聚焦自然灾害防范。当前,受强冷空气影响,雨雪冰冻、低温寒潮等极端天气增多,容易引发自然灾害。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积极加强对低温、冰冻、大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的分析研判,提前做好做足各项防范措施,加强林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强化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严密防范各类自然灾害,确保林区生产安全。

  四、攻坚措施

  (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各地、各单位要迅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组织部署排查整治工作。

  (二)开展一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到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林场、自然保护区、管护站、管护点、出租物业等林区一线查险除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三)建立一份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各地、各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逐项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形成清单。能立即整治的,要立即整治,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治的,要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责任人和整治期限,确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管控到位。

  (四)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予以公开曝光,督促抓紧整治,尽快消除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系数。

  五、攻坚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奋战六十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推动、抓好落实,迅速制定攻坚行动方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管”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有力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各单位要在2023年11月20日前将攻坚行动方案、2024年1月3日前将攻坚行动工作总结和隐患台账清单表,通过粤政易报送省局安委办。(联系人:韦丽萍;联系电话:020-81986059)

  附表:攻坚行动隐患台账清单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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