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省林业系统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林草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防安函〔2023〕19号)和《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23〕69号)要求,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努力营造全省林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浓厚氛围,积极推动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推动广东高质量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林区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省林业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俊光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郑永光同志和省管一级调研员魏冰同志为副组长,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火预防处,具体负责全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发表评论文章或心得体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2.各地、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形式,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互动交流学习体会,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非常坚决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各地、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持续推动贯彻落实。

  (二)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和“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

  4.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在当地安委会统筹协调下,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全面推行林长制、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活动,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公众林业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创新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省林业局安委办拟联合省西江林场于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举办“广东省林业局2023年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为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展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象风采、工作做法和改革成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林业特色、工作实际,紧扣活动主题,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广东省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科普资料,回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

  6.聚焦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宝贵经验和深刻教训,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是按照《广东省林业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落实林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围绕行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要领域、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摸清并动态掌握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整治攻坚力度,持续强化督导检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源上彻底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林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持续深入开展全省林业系统2023“安全生产年”活动,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三是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

  7.广泛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全员应急演练。一是根据本单位事故风险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让全体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应急处置措施和自救互救方法,演练后及时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演练的质量和效果,切实提高人员紧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针对极端天气带来的超常规变化,开展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洪涝灾害等逃生救援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和林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参照省林业局的做法,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确保安全有序。各地、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安全有序。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教育、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省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情况,要及时报送省林业局安委办。其中: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联络员推荐表;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有关佐证材料;12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南粤行”活动总结及有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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