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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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yt
留言日期:
2024-04-02
主题:
关于查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时应当如何确定恢复植被所需费用的问题
内容:
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作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恢复植被所需费用,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林规〔2021〕3号)规定“恢复植被费用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农〔2017〕54号)中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执行。”请问若案涉林地为省级公益林,是否应当根据54号文附件2第二条“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执行“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的2倍”以及根据第三、四条案涉林地是否属于城市规划区的林地,以确定恢复植被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