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林业局2019年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履行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具体程序按照《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厅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粤林〔2018〕15号)执行。若执行过程中需调整目录,请径向局办公室反馈。

广东省林业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广东省林业局2019年拟作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制定《广东省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划财务处

2

修订《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计划财务管理若干规定》

规划财务处

3

修订《广东省造林管理办法》

生态保护修复处

4

制定《省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5

公布第二批重要湿地名录

湿地管理处

6

制定《广东省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意见》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7

制定《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乡镇林场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

改革和产业发展处

8

制定《广东省林业植物检疫许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防治检疫处

9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区公告

防治检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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