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主要职能:(1)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3)负责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5)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7)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草种管理;(9)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组织或参与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依法行使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11)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监督指导林区公路建设和管理;(12)负责林业科技、宣传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13)完成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我局内设机构具体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计处)、规划财务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公益林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湿地管理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改革和产业发展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防治检疫处、森林火灾预防处、科技与交流合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机关党委。
2023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86个,包括局本级(行政单位)1个、广东省林业工会委员会(行政类事业单位)1个、广东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等84个。
我部门期末实有在职人员2,140人,其中:行政人员16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968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2023年是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把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广东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牵引,作为关系长远发展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工程,高位部署推进,赋予广东林业新的历史定位和使命任务。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将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纳入“1310”具体部署,明确要求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上取得新突破。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强调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持续提升发展“含绿量”“减碳量”“含金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和关心广东林业工作,局省签订协议,从10个方面大力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关心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林业系统聚力聚焦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中心工作,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精准推动全省森林生态提质增效,全省打造绿美示范点193个,完成林分优化提升230.9万亩,森林抚育提升215.1万亩,国际红树林中心正式落户深圳,“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深入人心,绿色日益逐渐成为广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和重要特征。
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我局2023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我局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见表1-1所示。
表1-1: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表
2023年度,我局确定的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我局2023年度《省级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中,我局确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如下:
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目标1:通过高质量推进生态修复和森林资源培育,使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及抚育任务“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率达到60%。推动油茶产业发展,完善省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省林业科技创新与科研监测工作,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加强林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力争林业产业总产值“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率达到0%-4%。
目标2:通过开展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项目,新建扩建及维护生物防火林带,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确保全省年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7.31‰以下。积极开展自然教育,开展林业重点宣传,开展林业生产救灾,进一步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通过对辖区内的专职护林员进行补助,提高护林员工作积极性,有效保护全省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十三五”期末值。
目标3: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加强重点湿地区域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科普宣教活动等工作,有效保护林业类型自然保护地内的生态系统,提升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有效管护率达到90%以上,维护湿地生态服务功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救助,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数保护率达到73%、植物种数保护率达到78%。
目标4:进一步提升南岭国家公园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保护南岭国家公园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南岭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水平,国家公园建设有序推进。
目标5:督促各地做好全省6747.78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有效保障和维护公益林所有者、管护者权益,提高保护与监管全省公益林的积极性,维护管护区域生态系统稳定。
目标6:保障局本级及下属85家下属预算单位基本运转,保障财政供养人员队伍稳定。
2.年度绩效指标
具体绩效指标见表1-2所示。
表1-2:具体绩效指标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根据2023年省林业局部门决算报表,我局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如下: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收入合计212,257.53万元,收入来源分为5类,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比最大,占总收入的88.43%。部门整体收入情况见表1-3所示。
表1-3:部门整体收入基本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合计203,922.52万元。按支出性质分为2类,其中:基本支出占比49.82%,项目支出占比50.18%。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见表1-4所示。
表1-4:部门整体支出基本情况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经收集、汇总、计算、审核和分析比较,自评得分为:92.02分,自评等次为:优。
其具体得分情况见表2-1、表2-2所示。(详见附件1)
表2-1:部门整体支出一级指标总得分情况表
表2-2:部门整体支出二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履职效能分析
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其中:“履职效能”一级指标由“整体效能”“专项效能”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组成。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1.“整体效能”二级指标。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年度预算编报时确定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中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我局自评得分10分,得分率100%。该指标得分情况见表2-3所示(详见附件2)。
表2-3: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表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年度预算编报时确定的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值10分,我局自评得分9.94分,得分率99.4%。该指标得分情况见表2-4所示(详见附件2)。
表2-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表
(3)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该指标反映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情况,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数财局)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5分,得分率100%。
2.“专项效能”二级指标。
(4)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专项资金(政策任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值20分,我局自评得分19.77分,得分率98.85%。
我局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见表2-5所示(详见附件3)。
表2-5:专项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表
(5)部门主管转移资金支出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转移支付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到年底的实际支出使用进度,分值5分,根据省财政厅(数财局)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5分,得分率100%。
(三)管理效率分析
我局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有专项资金)》,其中:管理效率一级指标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信息公开”“绩效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运行成本”等7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组成。具体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如下:
3.“预算编制”二级指标。
(6)项目入库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专项资金二级项目入库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7)储备的二级项目使用率。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专项资金规划和项目准备的准确性,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8)新增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该指标反映部门对申请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分值1分,我局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3年,我局新增4个预算项目,均按要求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4.“预算执行”二级指标。
(9)预算编制约束性。该指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剂、年中追加资金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98分,得分率98%。
(10)资金下达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主管资金提前下达比率、资金下达合法性。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85分,得分率85%。
(11)财务管理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分值2分,我局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50%。
广东省审计厅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我局本级相关财务问题,我局进行了整改。2023年度无审计监督等部门的审计、检查。我局制定了内部管理制度,支出范围、程序、用途、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故此项自评扣1分。
5.“信息公开”二级指标。
(12)预决算公开合规性。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公开执行的到位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监督局)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13)绩效信息公开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绩效信息公开执行到位情况。分值1分,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3年,我局编制的绩效目标、开展的绩效自评等资料,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在单位网站公开。我局绩效信息公开执行到位。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6.“绩效管理”二级指标。
(14)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该指标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专项资金等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分值5分,我局自评得分5分,得分率100%。
我局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已制定的对本级使用资金管理制度有明确绩效要求,对主管的专项资金印发的管理办法体现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出台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各处室、机关与下属单位的绩效职责分工要求。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15)绩效结果应用。反映部门对监控预警结果处理、绩效自评结果和重点评价意见等的整改应用情况。分值3分,我局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66.67%。
我局建立了预算执行监管系统,通过预算执行通报制度,及时反馈处理监控预警提醒信息。根据重点绩效评审结果,制定了2024年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组织实施)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我局及时将重点评价整改情况反馈上报省财政厅。故此项自评扣1分。
(16)绩效管理制度执行。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值7分,根据省财政厅(绩效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6分,得分率85.71%。
7.“采购管理”二级指标。
(17)采购意向公开合规性。反映采购意向公开完整性、及时性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采购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75%。
(18)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反映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采购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19)采购活动合规性。反映部门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性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采购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20)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反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时性情况。分值3分,根据省财政厅(采购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66.67%。
(21)合同备案时效性。反映采购合同备案及时性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采购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分,得分率0。
(22)采购政策效能。反映部门采购政策执行的效果情况。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采购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分,得分率0。
8.“资产管理”二级指标。
(23)资产配置合规性。反映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分值2分,我局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我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按期编制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及报告。及时处置相关资产,我局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符合规定标准。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4)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反映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收益上缴的及时性。分值1分,我局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3年,我局本级非税收入及时上缴,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5)资产盘点情况。反映单位是否每年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分值1分,我局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100%。
2023年,我局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落实好资产盘点和清查工作,按期编制资产盘点表和报告,盘点结果及时处理。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6)数据质量。反映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质量。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资产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1分,得分率50%。
(27)资产管理合规性。反映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合规。分值2分,我局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我局制定了完整配套的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并能够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符合规定。我局本级在2022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中未发现涉及存在资产管理问题,在2023年度无巡视、审计、监督检查。故此项自评得满分。
(28)固定资产利用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资产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2分,得分率100%。
9.“运行成本”二级指标。
(29)经济成本控制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经济支出分类核算情况,包括对运转成本的控制努力程度和效果、核算精准度和合理性等。分值2分,根据省财政厅(绩效处)提供的部门数据(本级数据),自评得分1.06分,得分率53%。
2023年,我局本级部门支出“经济成本控制”指标分析如下:
①“运行成本控制效果”情况。本指标满分4分,我局本级综合得分3.4分。
其中,我局:
能耗支出24.49元/平方米,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物业管理费36.52元/平方米,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行政支出0.61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中间;
业务活动支出0.34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外勤支出1.54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公用经费支出1.20万元/人,在省直单位中排名为前20。
因此,2023年我局运行成本控制效果整体较好。
②“运行成本变化”情况。本指标满分3分,我局本级综合得分1.9分。
③“其他支出结构合理性”情况。本指标满分3分,我局本级综合得分0分。
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部门基础数据,计算本指标专项自评得分5.30分。按公式“本指标得分=(专项自评得分÷专项自评满分分数)×本指标分值”计算得分:(5.30/10)×2=1.06(分)。
(30)“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控制效果。分值1分,根据省财政厅(行政处)提供的部门数据,自评得分0.92分,得分率92%。
(四)就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无。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
四、上年度绩效自评整改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