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
近日,有网友留言建议我省积极推动公办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工作。根据领导批示,省民政厅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回复意见(附后)。感谢各位网友对我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回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22日
省民政厅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我省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726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068家(含公建民营养老机构247家),民办养老机构658家。
近年来,我省出台多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养老机构的健康发展。一是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监管,提出要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公平性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实现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目标。二是2022年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全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通知》,明确到2025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有率达到100%的任务目标,按照兜牢底线、保障基本经济适用原则,不断加强县级(区域)供养机构服务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省122个行政县(市、区)实现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覆盖。三是2023年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积极推动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的通知》,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切实做好公办养老机构能力提升项目,逐步提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作用。四是2024年印发《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养老领域实施方案》,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提质行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提升行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等四项专项行动,积极构建兜底供养有保障、普惠养老能满足、中高端市场可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提升,稳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夯实公办养老机构普惠服务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逐步转型升级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等综合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逐步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动服务网络,大力促进区域养老服务资源和需求有效衔接。
感谢您的留言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