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聚焦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统领,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局党组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于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实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第一议题”,理论学习做法受到省委宣传部讲师团肯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先后召开多次领导小组会议,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和建章立制走深走实。举办全省机关事务系统专题学习培训班,全面梳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法治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情况,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全省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围绕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破解机关事务改革发展难题、推进工作交流心得体会,提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路和具体举措,推动领导干部提升法治思维能力,更高水平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理论研究,加强与有关高校等学术机构合作,促进理论学习成果向指导工作实践转化,形成多篇法治化建设领域理论文章,获得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2023年度理论研究成果二等奖和优秀奖。
(二)强化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带领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宪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专题学习中央《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及省委文件精神等文件规定,将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二是带头统筹落实。把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对其中的重要事项、重要问题,亲自统筹、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召开党组会议听取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主题教育工作任务清单一体部署推动。三是带头厉行法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局属单位机构改革、化解各类矛盾问题。研究制定《关于提高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实施意见》,将机关事务制度建设作为首要内容作出安排,有效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三)强化立法统筹,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基础不断夯实。立足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持续建立健全单位主体全覆盖、资产类型全口径、管理事项全流程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规范体系。一是健全完善资产集中统管制度。制定实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有关制度文件,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文件制定起草,为规范和加强机关事务管理提供政策依据和指引,管理工作更加有规可循。二是建立健全后勤保障制度。顺应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发展要求,制定出台后勤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和配套考核办法,对社会服务项目定标准、定制度、强监管,后勤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指导推动地方标准研制。组织完成我省首批省级机关事务标准化试点立项,指导试点建设单位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组织申报多项省级地方标准,机关事务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细化完善局内工作制度。制修订局人事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各类内部工作制度,汇编局组建成立以来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并形成手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强化依法履职,机关事务管理质效持续提升。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依法履行管理保障服务职责,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提供保障。一是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法依规办理资产清查、资产处置、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等审核审批业务;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专项整治,资产处置管理进一步规范;组织开展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违规问题检查整改,并督促指导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切实承担公务用车应用新能源汽车主体责任,2023年全省新能源公务用车保有量位居全国第一,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得到充分肯定;常态化配合有关部门排查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领域“四风”问题并提供有关线索,公务用车监管进一步加强。三是办公用房管理方面。将有关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相关房产以及有关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动态监管范围;牵头对省、市、县(区)、镇(街)4级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推动落实办公用房依法依规使用。四是保障服务方面。严格按程序做好维修项目,保障机关政务工作高效运转;认真落实能耗统计监测、设备节能改造等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要求,荣获省节能先进集体和节能先进个人;高效做好会议勤务等各项服务保障,后勤工作标准规程不断完善优化。五是数字政府建设方面。统筹开展广东智慧机关事务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集成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局管住房、后勤服务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网统管”和“一网通办”,推动机关事务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
(五)强化风险防范,科学决策水平不断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机关事务工作风险隐患。一是扎实做好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等各类制度充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等制定程序,严格对照上位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文件制定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二是妥善做好诉讼信访事项办理。坚持依法办事与按政策办事相结合,对涉访涉诉事项做到事实清楚、材料齐全、定性准确、程序完备、处置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强局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聘任局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为公职律师并颁发证书。建立法律顾问定期驻点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将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意见列为开展重要涉法业务、日常合同审核等工作的必要环节,充分发挥其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专业作用。
(六)强化公开监督,建议办理政务公开取得扎实成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切实将其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实效。一是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制定《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办法》,规范办理程序,局主要领导带头领办部署主办建议,与人大代表座谈沟通,听取意见建议。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会同协调各有关办理单位,结合业务工作针对性施策,百分之百实现代表所提建议的工作目标,办理工作得到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的充分肯定。二是规范做好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正式开通上线局官方网站,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官方网站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依法主动和依申请公开局有关政府信息。
(七)强化宣传教育,干部队伍法治思维素养有效提升。着眼提升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法治工作氛围,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法治能力建设。一是组织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局各处室业务骨干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交流研讨会,面向全局干部举办机关事务大讲堂法治专题讲座。局领导带队到法院旁听案件庭审,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结合业务自行遴选观看相关庭审直播,按要求高质量组织完成普法学习和学法考试。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在局官方网站开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图文并茂做好政策解读。结合国家宪法日,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宪法宣传周”活动,利用局党建宣传栏,向全局干部职工普及“宪法”相关知识,推动宪法宣传入脑入心。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问题。一是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二是各地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定位和职责范围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差异较大,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行业系统合力尚未全面形成。三是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原因分析。一是我省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工作起步较晚,有些政策法规制定所需要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积累还不够充分和成熟。二是机关事务领域相关法律保障和法规依据较为缺乏,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加强职能建设、统一权责过程中得到的法治保障和支撑有限。三是干部队伍中法律人才的专业作用还有进一步发挥的空间,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观点,着力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流程、各领域。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加强建章立制工作统筹,深化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建设顶层设计,推动全省范围内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政策法规的“四梁八柱”,并加强对各地市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支持。
(三)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法治能力素养。将法治建设内容列为局干部培训必修课程,面向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专题培训,健全完善公职律师履职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局公职律师等专业法治人才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