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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的公告

时间:2023-11-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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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用车行为,降低公务用车行政管理成本、减少租赁费用、提升租车服务质量,推进公务用车降本提质增效,现开展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征集(2024年)

  (二)征集方式:承诺入围制。报名企业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符合入围标准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并签订相关承诺书后即获得入围资格。

  (三)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四)入围资格期限:企业征集以自然年为周期,每年定期发布企业征集公告,开放申请渠道,确定年度入围企业资格。

  本次征集入围企业资格有效期自入围公告发布后,入围企业签订《广东省公务用制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承诺书》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获取企业征集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2日 。

  获取方式:通过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页面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纸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linmingzhi@gd.gov.cn),并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封口盖章后邮寄至我局。

  (三)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6号楼415室,邮政编码:51003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模块提供政企合作的渠道和桥梁,入驻平台不作为企业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的前置条件。企业自愿报名在平台开展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未获得入驻平台资格的企业,仍可依法依规在本平台外的其他线上或线下渠道开展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

  七、凡对本次企业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林明志

  电话: 020-83132687


  附件:1.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征集文件

                  2.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负面清单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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