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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公平竞争
审查有关文件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3-10-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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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车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的通知》(发改电〔2016〕756号)要求,各地应将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功能统一纳入地方公务用车平台。2021年7月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功能模块上线试运行。根据试运行情况和有关单位反馈意见,该功能模块持续升级优化,已具备正式运行条件。为落实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工作,拟于近期开展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征集工作,推进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模块正式运行。

  鉴于社会化车辆租赁未纳入《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零散社会化车辆服务(100万元以下)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省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意见,经研究,我局拟采用承诺入围制方式征集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参与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业务采取自愿原则,省直单位可通过平台线上租赁社会化车辆,也可按照原渠道线下自行选择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年社会化车辆租赁费用支出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以上)的单位仍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为规范有序、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我局拟就征集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事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现按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就《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征集文件(稿)》《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负面清单(稿)》征求广州市有关企业意见,请将相关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PDF文档,于11月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inmingzhi@gd.gov.cn),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附件:1.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征集文件(稿)

             2.社会化车辆租赁企业入驻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省直平台)负面清单(稿)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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