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 信息化、
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
国管局关于印发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
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通知
国管法规〔2024〕35号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示范项目批复意见的函》(国评组函〔2022〕43号)以及《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国管办发〔2023〕31号)有关要求,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踊跃报名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等材料进行了评审,确定了创建单位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评价指标(2023年)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认真遵照执行,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创建过程中,国管局将按照《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深入参与和指导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采取月度跟进、季度调度等举措,通过集中或分方向交流演示、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加强经验交流,促进互学互鉴,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5年8月底前,国管局将启动评估验收工作,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科学规范考评,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通过的,予以“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命名授牌;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创建资格并予以通报。
三是申报但未列入创建名单的单位要再接再厉,按照示范单位创建要求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本次未申报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重视,积极创造条件,为今后创建活动打下基础、做好准备。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2024年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用好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这个关键抓手,推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国管局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邢丽峰 010-55603417 李真毓 010-63094092)
附件:
2024-2025年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示范单位创建名单
一、资产管理一体化平台方向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办公用房管理平台方向
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厦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土地管理平台方向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公物仓平台方向
山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