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重组
时间:2022-12-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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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系统
█ 办事指南
█ 所需材料
█ 办理流程
█ 注意事项
1. 由涉改主体单位发起重组业务;
2. 关于重组涉及车辆状态说明:“在用”指正常使用车辆;“封存停驶”指停用待处置车辆;“已处置”指已作拍卖、过户、报废处置的车辆,需在“上传资料栏”提供相关手续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3. 请勿上传涉密文件;
4. 纸质版文件邮寄至申请单位所属的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5. 上传资料请使用PDF格式文档,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与原件相符”章;
6. 需补充的其他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至“其他”资料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