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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 : 2022-11-09 16:44:09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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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2022年10月2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1号,以下简称《2022版省级清单》),进一步规范、提升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管理水平,持续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现将文件解读说明如下:

  一、《2022版省级清单》修订背景

  2020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以下简称全国清单),部署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在全国清单基础上,省医保局结合我省实际,同年8月,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粤医保规〔2020〕3号,以下简称原省级清单)。原省级清单实施以来,各地医疗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六统一”和“四最”的工作要求持续规范经办政务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标。

  目前,原省级清单已顺利施行2年有余。在此期间,国家医保局、省政府,及省医保局先后印发了待遇清单、门诊共济、职工生育、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等政策文件,编制施行了参保管理规程、职工生育规程、异地就医、门诊特定病种等一系列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及操作指引,原省级清单中部分事项办理要求等已与现行相关政策新规存在差异,且部分医保领域便民服务亦尚未体现在原省级清单中。

  为此,省医保局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298号)的要求,结合业务实际优化迭代,依据服务事项设定依据的立改废释及经办模式升级等情况变化,在原省级清单的基础上,对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增减调整,进一步统一各地受理层级、办理材料、受理表单等要求,形成《2022版省级清单》,持续优化提升医保领域便民服务。

  二、《2022版省级清单》主要内容

  《2022版省级清单》的制定、发布、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省医保局坚持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群众办事的需求,从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进一步优化简化办事手续、精简办事材料以及公开政务服务内容,推动医保政策落地,让参保群众清清楚楚了解政策,明明白白享受服务,办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顺心。

  《2022年版省级清单》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正文、事项清单、受理表格和办事指南。其中,正文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组织实施等四部分,明确了到2022年12月底前,各地完成服务调整,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统一的2022版省级清单,实现所有统筹区执行统一的办事指南和受理表格,确保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好差评”评价全覆盖,切实提升群众服务满意度。事项清单包括10个主项,39个子项的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各服务事项分别从事项描述、办理材料、办理层级、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备注、设定依据等角度明确了办理要求。39个子项的服务,以参保登记及异地就医备案为入口,涵盖了群众自出生、求学、就业、退休等生命全流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参保、生育、费用报销等多项经办服务,参保群众仅需在服务受理端提出申请并提供清单要求材料即可,实现“一次性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受理表格包括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等13份受理表格。办事指南涵盖39个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设定依据、受理单位、办理及查询方式、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流程图、办理时限、评价渠道等12项内容,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水平,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

  三、《2022版省级清单》主要特点

  一是经办层级多元化,服务送到家门口。本次《2022版省级清单》结合市、县、乡三级业务实际将事项办理层级细分,并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部署,大力推行服务事项下沉。在事项清单办理层级处,明确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查询类事项、异地就医备案事项共14个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一级办理,并鼓励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变更等7个事项下放至村(社区)办理等,医保服务沉下去、便民质效提上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医保服务触手可及。

  二是业务办理规范化,服务经办提质效。本次《2022版省级清单》在原省级清单参考样表基础上按照最新的政策文件规定统一了全省的受理表格,实现参保人在我省各地经办服务标准统一、质效相同、无差别受理。如,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事项办理材料明确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以及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精简了急诊证明。同时,在办事指南中列明39个子项的办事流程及评价渠道,群众办事可凭办事指南对经办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方便广大参保群众阅读及使用。

  三是服务内容精细化,筑好医保连心桥。本次《2022版省级清单》共新增9个子项,分别为医保定点机构查询、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医药信息查询、个人账户资金跨统筹区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归集、变更个人账户开户银行、亲情账号绑定、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核定、生育异地备案。着力为群众提供更多医保领域的查询服务,提升个人账户管理工作质量,提高参保人退休待遇核定服务效率,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保障。同时事项清单新增事项描述,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事项描述为港澳台居民参保登记、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人员参保登记、新生儿参保登记、学生参保登记、持广东省居住证参保登记等。不断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让经办服务更暖心,群众办事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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