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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保局推进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实现 “一站式”结算 精准帮扶困难群众

时间 : 2019-07-22 15:48:38 来源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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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自7月1日起全面实现市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真正做到为困难群众解困纾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

  一、深入基层,组织多部门共同研讨。深圳市医保局牵头分别与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多次研究确定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服务对象范围、资金筹集方式、信息共享方式,同时督促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改造信息系统,为推进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信息实现“无缝对接”提供技术保障。

  二、组织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医保局两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政府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组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为制定《深圳市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办法》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6月30日,深圳市医保局联合市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局和卫健委出台了《深圳市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办法》,首次实现了全市特定人群医疗救助政策及结算服务方式的统一。一是统一救助待遇比例。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户籍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四类人群(以下简称“服务对象”),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经医疗保险结算后,政策范围内的剩余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其中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1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80%。二是统一封顶线标准。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服务对象累计最高救助限额全市统一为15万元,有效避免同类人群因在全市不同区域救助标准不一而引发的心理攀比和社会矛盾。三是统一结算方式。服务对象在结算费用时只需持社保卡刷卡记账,即可实现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费用同步结算,既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垫付医疗费用的压力,也减少了困难群众多次往返医疗机构报销奔波的辛劳,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截至7月7日,全市共有61家定点医疗机构、394人次发生了“一站式”结算记账费用,其中医疗保险记账34万元,医疗救助记账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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