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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634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 : 2021-05-10 15:14:12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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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

  蒋宇扬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脑卒中康复体系建设的提案》(第20210634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一、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脑卒中治疗与康复

  (一)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我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加强总额预算管理,全省实施具有广东特色的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佛山市作为国家试点实施DRG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和DRG付费的医保支付方式均实施宏观的统筹区域的总额预算,确定基金统筹区域内(地级以上市)年度住院统筹基金支出总额,不再按照医院的历史数据和一定的增长率对定点医疗机构单独下达总额预算控制指标,促进统筹区域内(地级以上市)医疗机构良性竞争。我省医保部门从未规定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单次住院限额,患者出院时要达到出院标准才可以出院。同时,医保针对脑卒中等疾病康复期病情相对稳定,治疗周期长需长期住院的特点,开展按床日付费,切实保障脑卒中参保患者的医疗需求。

  (二)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将符合条件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一是按国家部署完善医保药品目录。2021年1月,我省按照国家部署印发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版)》(粤医保发〔2021〕2号),收录西药、中成药和国家谈判药品等超过3100种,其中包括了阿司匹林、奥扎格雷、川芎嗪等大量可用于治疗脑卒中的好药,为脑卒中参保患者提供更好的医保用药保障。二是制定医保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3月,我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1年)》(粤医保发〔2021〕13号),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并把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血栓取出术、卒中功能评分、电动起立床训练、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多个脑卒中治疗和康复常用的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将有力保障脑卒中参保患者的治疗和康复需求。

  (三)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我省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政策规定,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的医疗机构,不分所有制形式、经营性质、级别和规模,均可自愿向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为脑卒中参保患者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

  二、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包括脑卒中康复患者在内的参保人员医保保障水平

  (一)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我省已建立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主、补充医疗保险为辅、城乡医疗救助保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将各类参保群体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积极协同民政等部门,将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脑卒中康复患者、残疾人纳入基本医保,确保患者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底,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4578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413万人。全省全年累计支出9亿元资助331万贫困人口参保。

  (二)持续均衡提高住院待遇。对参保人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支付。目前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支付比例稳定在87%和76%。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80万元和68万元。

  (三)全面开展普通门诊统筹。2008年我省率先出台普通门诊统筹指导意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建立普通门诊保障制度,将门诊特定病种以外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目前,我省参保人员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已达50%以上,增强了制度保障能力,有效减轻了脑卒中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四)加强门诊特定病种保障。将部分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的疾病在门诊治疗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2020年,我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统一将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从原有的28个扩大到52个。其中,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患者的康复治疗已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并要求各地对门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高于普通门诊统筹。

  (五)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开展门诊救助,减轻困难人员门诊负担。

  (六)医保制度设计注重倾斜老年人。一是制度上实现老年群体全覆盖。参加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未被职工医保覆盖的老年群体,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应财政补助和医保待遇;符合规定的贫困老年人,其个人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待遇上倾斜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要低于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高于在职职工。据统计,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8%。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的划入资金比例也高于在职职工。

  三、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和退出机制,逐步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我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规范医疗机构申报、压实地市医保部门责任、完善审核标准、加强省市政策衔接。我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6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43号),公布纳入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72个;纳入市场调节价项目51个;新增项目24个;修订格项目99个;取消项目1个。上述项目包括卒中风险评估、卒中功能评分、前庭代偿功能训练、阴部/盆底肌刺激治疗、膀胱功能训练等脑卒中及康复类项目。

  我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改革部署,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推进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指导佛山、梅州、揭阳、河源、汕尾等地级以上市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涉及脑卒中及康复类项目的价格也相应调整。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5号)规定,新增项目审核原则上每年启动一次。目前,我局已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和转归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440号),启动2021年新增项目申报。医疗机构如有新增脑卒中及康复类项目,可向地级以上市医保局申报,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审核。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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