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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 : 2020-06-03 17:18:2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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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书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省内异地肿瘤患者的异地就医门诊、门特联网即时结算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的建议,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一直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省于2015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大力创新服务管理,不断简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推动更多医疗机构上线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面,有效减轻了包括肿瘤患者在内的参保群众住院医疗费用的垫资和跑腿负担。

  一、推进“放管服”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

  全面推进“放管服”,大力创新、优化服务管理,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19〕613号)全面取消异地就医就医地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的所有盖章手续,使用全省统一的备案表。不断拓展服务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办事窗口、手机APP、网站、电话(传真)等服务渠道,便捷地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二、不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面

  全面推进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是覆盖医疗保障所有项目,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二是覆盖所有参保人群,将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三是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截至2020年4月,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省内上线医疗机构已达1486家。自2015年1月至2020年4月,省内异地就医结算342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金额784亿元,医保基金支付425亿元。

  三、积极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

  目前,我省正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并将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纳入改革研究范围。一是于今年4月举办专项会议,邀请了包括临床肿瘤专家在内的各临床学科专家,讨论了在原省内各地市的门诊特定病种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门诊特定病种政策的可行性。二是年内将组织第三方专家团队根据2017年至2019年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数据,进行省内跨市就医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政策研究,为省级统筹后推进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提供决策依据。三是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为开展省内跨市门诊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直接结算提供信息系统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根据省级统筹工作部署,加快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减轻包括肿瘤患者在内的参保患者异地就医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个人垫付负担。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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