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
廖俊平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多方共建”的养老模式,让老人有尊严地安享晚年的提案》(第20190817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医疗保险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重视扶持包括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类医疗机构的发展,促进医养结合养老体系的构建。
一、支持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服务。先后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78号),对养老机构设置对内服务的医务室、护理站、康复门诊部,养老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设置独立的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参保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报销。
二、医保制度设计注重倾斜老年人。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老年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制度上实现老年群体应保尽保。参加职工医保且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退休后个人无需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未被职工医保覆盖的老年群体,可参加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享受相应财政补助和医保待遇;符合规定的贫困老年人,其个人缴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二是待遇上倾斜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住院起付标准要低于在职职工,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高于在职职工。据统计,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8%。若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的划入资金比例也高于在职职工。三是将老年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将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老年人高发的慢性疾病纳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免起付线,按住院政策报销,有效减轻退休人员门诊费用负担。此外,完善住院差别支付政策,坚持普通门诊定点基层原则,医保待遇水平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参保人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就医。
三、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失能人员提供保障。广州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15个试点城市之一,于2017年4月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并正式启动实施,通过直接从医保基金中筹资,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截至2018年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参保人员752万,共5780人享受待遇,基金累计支付10032万元,人均每月支付2335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79.4%,总体支付率为70.6%。失能人员以往依靠退休工资和子女赡养作为护理费用来源的状况得到改观,为全国全面推广提供试点经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不断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