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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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5-07
主题:
省内异市就医备案
内容:
您好! 我户籍地在中山,目前在清远工作,周末往返,参加的是清远的医保。我寒暑假在中山居住,需要看病。请问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人员类型应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吗?户口本是否可以作为居住证明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5-08
答复时间:
2024-05-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1〕5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1号)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材料为: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3.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具体备案审核情况可咨询清远市医保局:0763-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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