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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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3-26
主题:
生育险
内容:
男方广州社保生育险,在佛山三水的医院,女方产检生育可以用吗?怎么才能使用?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26
答复时间:
2024-03-2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第十八条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职工所在地级以上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若您的配偶符合相关政策条件,您可以按照广州市相关政策让您的未就业配偶享受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属地管理,具体报销政策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咨询电话: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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