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经贸委、省劳动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表.xls
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试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