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0号)规定的记账利率确定公式,以我省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有关数据计算,确定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2.30%。
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利率及有关规定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工作,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完整。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