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组织: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省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组织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为做好201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工作,请你们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尽快研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和年度培训计划,并参照参考格式(见附件)于3月15日前报送我厅。我厅审核同意备案后,将向全省发布。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按照我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和备案发布的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要求,组织实施好本系统、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切实履行审核认定专业科目学时的职责,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不断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附件:
1.2013年广东省××××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参考格式) .doc
2.2013年广东省××××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年度培训计划表 .doc
(联系人:闫宝华,联系电话:(020)83134953,传真:(020)83134871,电子邮箱:rstjxj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