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政府特贴制度,根据《广东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动态管理办法》(粤人发〔2003〕229号,以下称《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我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2010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特贴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一环。各单位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重视,切实按照《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将单位特贴人员本年度考核情况综合汇总至《办法》中的附表1至附表3.
二、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10年本单位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所取得的成效。材料要反映近年来特贴人员在本单位人才队伍、科技创新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在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的新成果,特别是一年来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项的情况,以及承担国家和省重要科研项目及课题情况。
三、要按照《办法》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享受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8]383号)开展的对1990年至1994年特贴人员基本情况核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1990年至2000年按月领取省财政津贴的特贴人员进行一次认真的核查,并填报附表4。各单位要对照现有的津贴发放名单进行一次认真的核对,有自然减员或其它变动情况的,要如实、及时上报。凡因漏报,错报造成津贴发放失误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相关报表可在广东人事网www.gdrst.gov.cn下载。考核情况(附电子文档)务请于2011年2月21日前报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以免影响新年度特贴款的发放。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