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直属有关单位:
由于适用期已过,决定废止原广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关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广州公司驻粤直属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移交问题的通知》(粤社保函[1995]111号)。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