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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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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及《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5号)的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17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5287万人(女性2247万人)、其中缴费人数325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587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963万人(女性184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402万人(女性2899万人);失业保险3164万人(女性1357万人);工伤保险3402万人(女性1381万人);生育保险3301万人(女性1437万人)。

  图  2017年全省各险种参保人数

                                                                   单位:万人

图片1.png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7社保年度(2017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8213元,下限分四类片区分别为3170、2906、2682、2489元。2017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585元,平均单位缴费比例13.4%、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0%,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20%;全省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5025元,平均单位缴费比例6.2%、平均个人缴费比例2.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3600元/年,最低档次120元/年。工伤保险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393元,平均缴费比例0.42%;失业保险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590元,平均单位缴费比例0.6%、平均个人缴费比例0.2%;生育保险实际月平均缴费工资3744元,平均缴费比例0.6%。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2017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99亿元,支出3935亿元,当期结余1964亿元,累计结余13349亿元。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8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143亿元、财政补助收入46亿元、利息收入218亿元、转移收入45亿元、其他收入6亿元、上下级往来收入331亿元;基金支出2229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819亿元、转移支出71亿元、其他支出9亿元、上下级往来支出331亿元;累计结余9245亿元。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0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802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0亿元、利息收入209亿元、转移收入44亿元、其他收入5亿元、上下级往来收入331亿元;基金支出2043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634亿元、转移支出71亿元、其他支出7亿元、上下级往来支出331亿元;累计结余8650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40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39亿元、利息收入9亿元、转移收入0.06亿元、其他收入0.2亿元;基金支出171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70亿元、转移支出0.03亿元、其他支出0.5亿元;累计结余403亿元。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2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132亿元、财政补助收入28亿元、利息收入61亿元、转移收入1亿元、其他收入4亿元;基金支出915亿元,其中,待遇支出892亿元、转移支出2亿元、其他支出21亿元;累计结余2282亿元(其中统筹基金1505亿元,个人帐户602亿元,其他医疗175亿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16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123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280亿元、利息收入7亿元、其他收入0.5亿元、上下级往来收入4亿元;基金支出382亿元,其中,待遇支出357亿元、大病医疗保险支出20亿元、其他支出0.8亿元、上下级往来支出4亿元;累计结余367亿元。

  (五)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00亿元、利息收入14亿元、其他收入0.3亿元、转移收入0.02亿元、上下级往来收入3亿元;基金支出74亿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24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5亿元、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0.1亿元、其他费用支出43亿元、转移支出0.02亿元、上下级往来支出3亿元;累计结余683亿元。

  (六)工伤保险基金收入7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65亿元、利息收入9亿元、其他收入0.08亿元、上下级往来收入3亿元;基金支出54亿元,其中,待遇支出50亿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0.3亿元、工伤预防费支出0.7亿元、其他支出0.3亿元、上下级往来支出3亿元;累计结余275亿元,其中储备金56亿元。

  (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83亿元、利息收入4亿元、其他收入0.1亿元;基金支出111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09亿元、其他支出1亿元;累计结余93亿元。

  表  2017年全省各险种基金收支情况

                                             单位:亿元

 险种

  基金收入

基金支出

基金累计结余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788

2229

924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88

171

40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26

915

228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416

382

367

失业保险

116

74

683

工伤保险

77

54

275

生育保险

87

111

93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53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万人,抚养比(年末参保职工缴费人数/年末离退休人数)为5.8:1;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704元,较调整前提高146元;全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养老金2533元/人·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共9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5万人;2017年1月起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10元/人·月提高到120元/人·月,全年养老金平均水平156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省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3286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974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41元;门诊大病57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647元;住院20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1087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376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137 元,门诊大病146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381元,住院18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75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579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85元;门诊大病798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512元;住院74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支出7811元。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7年,全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5万人,人均1292元/月;一次性领取待遇的人数20万人,人均3681元;全年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3万人,人均医疗保险费248元/人·月。

   (四)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15万人,其中,1-4级伤残0.4万人,5-10级伤残6万人,未评定伤残等级人数5万人。领取伤残津贴6万人次(一人一个月待遇为一人次,下同),领取生活护理费3万人次(一人一个月待遇为一人次,下同),因工死亡0.2万人,供养亲属3万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均3万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7.23万元,人月均伤残津贴3270元,生活护理费2150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1225元/人次,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1772人,费用8326万元。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70万人次,其中参保女职工生育人数69万人。平均生育医疗费用6181元/人次、平均生育津贴13846元/人次,平均计划生育医疗费用959元/人次、平均计划生育津贴2429元/人次。

   五、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全省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    439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88.3%,比上年增加53万人。2017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7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40.02万笔,比上年增加9.7万笔,增长32%。

   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7年,全省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61万人次,转移金额111亿元,其中,办理省内跨市转入17万人次、转入金额21亿元,省内跨市转出15万人次、转出金额20亿元;办理跨省转入7万人次,转入金额21亿元,跨省转出22万人次,转出金额49亿元。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30万人次,转移金额3亿元,其中办理转入10万人次,转入金额0.6亿元,转出20万人次,转出金额2.5亿元。

  2017年,全省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359人次,转移金额1319万元。办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万人次,转移金额6亿元。

  七、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7年,全省累计清缴社会保险欠费入库41.89亿元,比上年增加3.35万元,同比增长8.7%,涉及清欠企业共3.11万户。

  八、人社部门、公安司法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查处及移送情况

  2017年,全省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欺诈案件65例,移送公安司法部门立案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36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405.66万元。查处违法违规779人。

  九、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省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7569 家,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3999家。

  十、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省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1771家;康复机构76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35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金额17.75亿元。

  十一、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止2017年末,全省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10105万,常住人口持卡率为95.3%。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项目为102项全部开通,应用率为100%。

  2017年,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66万人次,结算金额15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结算83亿元。

  2017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凭卡直接结算人次1.5万人次,结算金额3.5亿元,其中: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结算2.4亿元。

  2017年,全省12333电话咨询热线社会保险方面来电咨询量637.15万人次。

  十二、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7年末,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21个,其中省级    1个,市级22个,县(区)级198个。全省经办机构编制总人数8714人。全省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475个;全省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乡镇1157个。

  

    相关指标项说明:

      1.上下级往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

      2.上下级往来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

      3.“其他收入”为会计科目名称,用以核算滞纳金及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

      4.“其他支出”也是会计科目名称,用以核算经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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