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报,对2020年落实稳就业保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其中,广东可参评的28项督查激励措施中,有19项获得激励,并列全国第一;省、地市、县(区)共获20次激励,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
从激励对象看,在针对省级设置的13项激励中,我省获得7项;针对市、县(区)设置的17项激励中,我省获得12项,其中深圳市(含福田、南山区)6项,广州市(含黄埔、增城、从化区)4项,东莞市2项(其中1项与广州市增城区共同获激励),韶关市1项。
从省牵头部门看,省发展改革委4项,省科技厅、水利厅各2项,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10部门各1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牵头的1项。
自2018年国务院设立30项督查激励以来,我省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债券、交通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双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环境治理、河长制湖长制等11项实现“三连冠”;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1项连续两年获得;“免督查”、水利建设投资、创新驱动发展3项为3年来首次获得。
“这说明广东营商环境改革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并在不断优化。广东是制度创新的排头兵,始终保持着改革创新的理念,已形成改革和增长的正反馈循环。”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表示,广东要进一步为企业融资、招工、创新和走出去等提供更优服务,在体制机制上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广东经验”。
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2020年度督查激励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各有关部门和地市真抓实干、全力争取的结果。获得激励的部门和地区要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把国家各项奖励支持措施“用在刀刃上”。未获激励的牵头部门和相关地市,要认真梳理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抓紧制定实施有针对性政策措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我省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