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特设机构,由省政府授权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内设12个处室。
省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管理国有资产;拟订省属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审核省属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管理省管企业董事会成员(除董事长)、党委成员(除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经营班子成员;有关省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省国资委总编制人数138人,其中行政编制108人、工勤编制17人,单列编制3人(为派驻监管企业的监事会主席)、省纪检监察厅派驻我委纪检监察专员编制10人(编制归在省纪委监察厅,统发工资和公用经费列入我委预算)。截至2013年11月30日止,实有在职人数124人、行政退休人员1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着“十二五”时期我省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2014年度我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继续深化国企改革,加强对企业改革的分类指导,完善激励、选人用人和法人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推进国有企业板块重组,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和政策引导,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整合资源做大主业,打造省属企业交易平台,推动企业资产重组和整体上市;加强和改进市县国资监管工作,助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3085.7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2903.65万元增加182.05万元,增长6%,主要是财政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提高了住房维修补贴的人员经费标准。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3085.7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比上年支出预算2903.65万元增加182.05万元,增长6%,主要是财政在2014年部门预算中提高了住房维修补贴的人员经费标准,相应支出略有增长。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421.7万元,占78%,比上年增加182.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4.3万元(含退休人员退休费132.3万元在内),商品和服务支出250.4万元(含离退休公用经费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64万元,占22%,全部为行政事业项目类支出,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项目支出有:办公楼维护管理费172万元,网络及信息系统维护建设项目经费130万元,国资监管业务专项经费3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