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
一次会议第4431号建议答复的函
粤府函〔2018〕248号
何桂芳等代表:
你们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清连)高速阳山大崀互通的建议》(第443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在建议中所提增设的大崀互通立交位于清连高速公路黎埠互通立交和阳山互通立交之间,连接县道X383线。经核查论证,清连高速公路在该路段的平、纵面线形指标较差,圆曲线半径为592米、纵坡达到了6%,不满足《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关于互通立交范围内主线最小圆曲线半径不小于700米、纵坡不大于4%的强制性要求,受工程技术条件限制,大崀互通立交不具备建设条件。
为支持阳山等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我省拟在新一轮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中新增韶关至连山(省界)高速公路规划,现已完成路线踏勘工作,正在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从大崀镇北侧经过,将进一步改善大崀镇上下高速公路条件。我省将在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中,结合地方规划和生态保护区分布情况,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并做好与大崀镇的衔接。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大崀镇群众上下高速公路,改善大崀镇的交通运输条件,连南县拟对大崀镇连接清连高速公路的县道X383、X830线等地方公路进行改造。我省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清远市有关部门在省级交通资金中予以该项目优先支持,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政策支持。同时,将指导连南县统筹用好省每年安排交通建设资金及省财政一般转移支付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服务当地群众出行。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