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650号(教育类
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府函〔2018〕230号
杨志红委员:
您在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世界大学毕业生粤港澳大湾区实习计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所提建议,对于我省吸引青年人才来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实习、就业,为促进大湾区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具有积极意义,我省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
一、我省支持海内外青年人才来粤发展的情况
(一)积极为港澳学生来粤实习、就业、创业搭建良好平台。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部署,我省积极吸引港澳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来粤创业发展,把拓宽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建设创业孵化器和创新基地、鼓励港澳青年到湾区内地实习就业等政策建议纳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规划中,全力支持香港青年融入内地发展。其中,“粤港暑期实习计划”是为香港青年量身定做的大型实习项目,从2015年起,粤港两地政府联合组织18-29岁在香港、内地或海外就读的香港大、中学生和部分在职香港青年,到广州、深圳、珠海等7市的知名国企、行业领军企业、创科公司、政府部门等开展为期4周至6周的实习。项目实施3年来,已有超过2000名香港青年参加,成为支持香港青年到内地实习就业、创新发展的品牌项目,广受欢迎和认可。2018年,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为给大湾区青年提供更多的实习机会,我省已与香港特区政府相关部门商定,将“粤港暑期实习计划”更名为“粤港澳大湾区香港青年实习计划”,并协调相关地市提供更多金融、新媒体、高科技企业的实习岗位。2017年12月,我省举办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粤港澳高校的近800个学生项目参加,内容涉及现代农业、创造业、信息技术服务等8个类别,其中55个项目与投资机构达成签约意向,融资金额1.2亿元人民币。此外,我省青联与港方合作开展的“粤港青年参与故宫博物院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习计划”等实习项目也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积极为港澳台学生在内地就业做好指导服务。我省积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就读的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一是对有意愿留在内地(祖国大陆)就业的港澳毕业生提供帮助和支持,积极组织其参加各类网上和现场招聘活动。在教育部港澳台办及香港中联办的支持下,我省每年均会组织1-2场对港澳学生的专场招聘说明会。二是积极开展对港澳台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为毕业生提供置业生涯规划、法律规划、政策支持、用工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就业指导。三是认真做好港澳台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高校为有就业意愿符合条件的港澳台毕业生发放《就业协议书》,签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为港澳台学生在广东就业提供更好的保障。
(三)积极为港澳居民在粤创业、就业争取相关政策。我省以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为契机,努力推动开展内地与港澳制度性合作,在人才引进、人事管理、创业就业、人力资源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与港澳开展务实合作或开设“绿色通道”。一是港澳居民在粤创业可享受创业补贴和创业资助。港澳居民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和租金补贴等。二是港澳专技人才在粤职称评审渠道进一步畅通。2017年12月,我省出台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畅通在粤就业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通道,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三是符合申报条件的港澳居民均可纳入“珠江人才计划”支持范围。我省“珠江人才计划”中的高层次人才认定项目和博士后资助项目均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申报。四是港澳人员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享受相应待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明确,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人员符合发放条件的,均可按规定申领。五是省内设立港澳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允许省内设立港澳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取消港澳服务提供者从业年限限制,实现了港澳居民国民化待遇,并将港资、澳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权限下放自贸区。截至2017年底,我省共有香港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8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人。六是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高层次人才和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根据公安部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港澳高层次人才可以聘雇外籍家政人员。支持外国留学生在我国高校(含港澳高校)毕业后直接在广东省创新创业。具有在广东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高校毕业证书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被有关单位聘雇的,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研究落实提案所提建议,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即将出台的契机,对现有粤港澳人才政策进行梳理整合,积极探索复制推广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的辐射作用。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与参与度。二是在我省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中,进一步强化对世界大学毕业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在我省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中,积极探索建立相关子项目,以更大力度吸引来自世界各地大学毕业生来粤港澳大湾区实习就业创业。三是搭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基地、就业见习信息平台和海内外青年联络服务平台,推动广东成为聚集海内外高素质优秀青年的人才高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省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