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16〕5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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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粤东西北 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度工作 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16年3月至5月,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2015年度工作评估考核。评估考核情况表明,2015年粤东西北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三大抓手”,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为全省实现“十二五”规划胜利收官提供了有力支撑。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评估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粤东西北各市评估考核结果 粤东地区:汕头市(87.65分)、潮州市(86.40分)、揭阳市(85.52分)、汕尾市(85.08分)。 省发展改革委(96.88分)、省交通运输厅(96.01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95.91分)、省编办(95.85分)、省财政厅(95.81分)、省科技厅(95.65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95.43分)、省国土资源厅(95.38分)、省林业厅(95.34分)、省农业厅(95.28分)。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