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6〕139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两权” 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的通知
为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成立广东省“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研究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督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做好试点工作评估总结,统筹处理试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 指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指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提出,按程序报指导小组组长批准。
省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