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6〕90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 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 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完成,根据《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要求,省林业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各地2015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 2015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协同配合,加快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动森林资源持续增加和森林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取得较好成绩。全省林地面积达1.64亿亩,森林覆盖率达58.88%,森林蓄积量5.61亿立方米,顺利实现“十二五”时期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双增”目标;林业产业总产值71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85%;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全面完成,全省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217.5万亩,建成、完善提升生态景观林带1800公里,新增森林公园301个、湿地公园66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2874个,南粤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2015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为:广州、东莞、珠海、惠州、河源、肇庆、深圳、梅州、佛山等9个地级以上市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茂名、阳江、潮州、中山、揭阳、湛江、汕尾、云浮、汕头、江门、清远、韶关等12个地级以上市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好”。
省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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