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5〕354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梧高速公路河口 至平台段高村收费站车辆通行费 有关问题的批复 粤交费〔2015〕1358号请示收悉。同意广梧高速公路河口至平台段高村互通立交建成通车和收费站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按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分类,一至五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3.5,收费标准为0.45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实行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 (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
注: 1.货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定载质量(千克)进行分类。 2.客车按照车辆出厂后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座位数进行分类。 3.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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