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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5-00651 分类: 工业、交通、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8-25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文号: 粤府函〔2015〕233号 发布日期: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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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8-31  浏览次数:-

                    粤府函〔2015〕23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桂黔高铁经济带

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

(2015-2030年)的批复


佛山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省府常务会议后修改呈批稿)的请示》(粤发改泛珠规划〔2015〕4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东园)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发展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把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打造成为高铁经济带发展先行区、粤桂黔创新创业合作集聚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珠三角西部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区和新型城镇化创新建设示范区,为三省(区)更大范围的合作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
  二、同意合作区域范围划分为核心区、试验区和拓展区。核心区即佛山西站枢纽新城,面积约8.58平方公里;试验区以佛山高新区南海园为主体区,面积约92平方公里;拓展区包括顺德、禅城、三水、高明等四个分园;并积极推动试验区云浮分园建设。
  三、佛山市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发展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大力推进重点任务和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有关部门反映,力争到2030年全面实现试验区发展目标。
  四、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省有关部门及佛山市及早研究制定试验区重大发展战略、扶持政策,并加强与桂黔两省(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使试验区成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合作载体。省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试验区的规划建设,确保《发展规划》提出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落实到位;对于需要向国家争取的扶持政策,要会同佛山市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展规划》实施的指导和协调,并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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