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5〕116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 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粤东西北地区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22号),深入推进我省产业转移工作,促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扩能增效,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产业园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单位对2014年度省产业园建设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产业园扩能增效工作总体进展顺利 2014年,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工作力度,在完善基础建设、推进项目落地、创新合作共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40个省产业园新建、续建工业项目合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42.29亿元,其中设备投资451.66亿元;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449.96亿元,同比增长20.3%,是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平均增速的2.42倍;实现全口径税收226.7亿元,同比增长28.5%。其中,粤东西北地区34个省产业园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122.43亿元,占粤东西北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由2013年的17.3%提高为19.1%。认真落实有关用地、环保政策法规规定要求,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更加到位。 按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江门产业园、珠海(阳江)产业园、深圳(河源)产业园、佛山顺德(廉江)产业园、深圳南山(龙川)产业园、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园、珠海(阳江万象)产业园、深圳福田(和平)产业园、深圳盐田(东源)产业园、中山火炬(阳西)产业园、东莞塘厦(平远)产业园等11个园区予以全省通报表扬,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考评不达标的汕头产业园、中山大涌(怀集)产业园、佛山顺德(英德)产业园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并暂停其享受省产业转移政策;对考核不达标并在同类园区排名最后的汕头产业园、佛山顺德(英德)产业园予以黄牌警告,并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