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5〕88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第二 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穗府报〔2015〕39号、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函〔2015〕621号、767号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第二机场高速公路作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纳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联网收费。该项目由广州市负责组织实施,投资人招标和收费期限等相关事宜,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市政配套工程不作为该收费项目的组成部分,由广州市按程序立项建设,所需资金由广州市自筹解决。
201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