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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5-0033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4-08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文号: 粤府函〔2015〕57号 发布日期: 201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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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5-05-08  浏览次数:-

                    粤府函〔2015〕5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

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省林业厅:

  粤林〔2015〕17号文收悉。同意授予河源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授予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和梅州市丰顺县、揭阳市惠来县“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请你厅督促指导上述地区巩固和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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