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函〔2015〕57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 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粤林〔2015〕17号文收悉。同意授予河源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授予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和梅州市丰顺县、揭阳市惠来县“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请你厅督促指导上述地区巩固和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
索引号: | 006939748/2015-00333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批复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5-04-08 |
名称: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 ||
文号: | 粤府函〔2015〕57号 | 发布日期: | 2015-05-08 |
主题词: |
粤府函〔2015〕57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予部分地区 省林业生态市县称号的批复
粤林〔2015〕17号文收悉。同意授予河源市“广东省林业生态市”称号,授予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和梅州市丰顺县、揭阳市惠来县“广东省林业生态县”称号。请你厅督促指导上述地区巩固和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5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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