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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5-00146 分类: 综合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02-26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粤办函〔2015〕106号 发布日期: 201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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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5〕10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对口

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

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广东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援藏援疆办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6日

 


广东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对口支援西藏工作2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发达省(市)对口支援四川云南甘肃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4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含深圳市)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从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坚持以民生援建为龙头,产业援建和智力援建为两翼的总体思路,围绕增强受援地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开展对口支援甘孜州工作,充分发挥甘孜州的主体作用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支持甘孜州提高基层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深化民族间地区间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甘孜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注入新的活力。
  二、总体目标
  在国家的指导扶持下,到2020年,经过援受双方共同努力,支持促进甘孜州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各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为甘孜州力争与全国一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助力。
  三、基本原则
  ——科学谋划,注重实效。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尊重受援地意见,科学编制我省对口支援甘孜州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受援地主体作用,协助受援地精心组织,分步实施,逐步推进。通过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审计等方式确保支援资金项目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民生优先。坚持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优先位置,重点面向农牧区和贫困人口,重点扶持提升教育、特色产业、就业、生态保护、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人才交流水平。民生项目和基层项目资金总量占比不低于支援资金总额的80%。
  ——加强交流,促进团结。拓宽两地的合作交流领域,尊重当地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加强两地各族干部群众交流交往交融,增进民族感情,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市场运作,发展产业。重视运用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支持广东的资金、市场、人才、管理等优势与甘孜州的资源优势等有效结合,积极引导广东的优质企业、资本、项目落户甘孜。积极引导培育特色优势产业,提升产业水平,不断增强受援地自我发展能力。
  四、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工作方案明确的六大任务和当地发展规划,制定受援地区对口支援2014—2015年度计划和“十三五”规划,重点扶持教育、特色产业、就业、生态保护、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人才交流等发展。
  (一)大力扶持教育发展(省教育厅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单位配合)
  统筹支持甘孜州学校教学校舍、教学仪器设备、教育信息化基础条件等硬件建设和教师培养培训、管理能力提升等软件建设,重点支持甘孜州农村学前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双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异地办班和人才培养等工作。鼓励省内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定向招收培养甘孜州的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两地学校之间结对帮扶,帮助提升甘孜州学校的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每年接收甘孜州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到结对帮扶学校接受培训或挂职锻炼,培训专业技术人才。
  (二)支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林业厅、旅游局、工商联等单位负责)
  积极支持甘孜州发展现代农牧业、农畜产品、中藏药、绿色食品、民族手工艺品等特色加工业。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支持甘孜州流通基础设施、特色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生态旅游合作,加强规划指导和人才支持,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打造和推广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两地优势,组织我省企业积极参与甘孜州旅游、水电、农产品、中藏药等特色产业开发经营。鼓励引导我省有实力的企业到甘孜投资,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三)努力促进就业创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努力拓宽就业渠道,为当地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甘孜州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或回家乡就业创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引导群众转变就业观念,不断提升就业能力和水平。加强劳务合作,在援建项目中尽可能多吸纳当地劳动力,建立援受双方人力资源市场联动机制,引导和有序组织甘孜州富余劳动力到我省就业创业。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省环境保护厅、林业厅负责)
  大力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提高受援地环境监管能力,支持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五)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负责)
  支持甘孜州乡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一批农牧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藏区农牧民新居。支持改善提升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完善提升州县乡(镇)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管理水平、诊治能力、服务功能。支持农村道路、自来水、农机农技服务机构、农业示范区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旅游集镇、建制镇)道路、供暖、邮电通讯、环境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全面覆盖城乡的文化广播电视网络系统建设。建立广东省社会慈善机构、商会与甘孜州扶贫基金会、慈善总会结对关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口支援。
  (六)深化干部人才交流(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卫生计生委等单位负责)
  实施双向挂职交流,主要采取由甘孜州派出干部、人才到我省挂职锻炼和培训的方式实施智力支援,支持甘孜州选派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到我省知名企业挂职。我省根据甘孜州的实际需要以短期和非任职的方式派出干部、人才到甘孜州交流。开展医院、学校之间结对帮扶,省内有关医院、学校与甘孜州的重点医院、学校之间结成帮扶关系,帮助提升甘孜州医院、学校的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并在省内选择一至两所高校办班,为甘孜州培养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加强远程培训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现代化通信技术,通过网络技术在甘孜州开展远程教学、远程医疗、远程干部培训。
  五、工作机制
  (一)领导机制。
建立与四川省对口支援四川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两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对口支援甘孜州工作;具体组织领导工作由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对口支援甘孜州的工作要求调整完善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范围、工作内容等。
  (二)前方机构。成立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州工作前方工作组,派驻甘孜州州府所在地康定县城,作为我省在四川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前方办事机构。前方工作组成员原则上在7人以内,设组长1名,副组长2名,正副组长采取挂职方式进入甘孜州领导班子。各市不再向联系县派驻工作组。前方工作组干部具体工作待遇、选派办法、统筹轮换工作等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进一步研究确定。
  (三)统联关系。我省对口支援甘孜州采用“省统筹,市配合,分片联系到县”的方式,即省统筹对口支援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资金项目安排、干部挂职和人才培训安排;有关市与甘孜州所辖县建立联系,配合衔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广州市联系炉霍县、色达县、新龙县;
  ——深圳市联系石渠县、德格县、甘孜县;
  ——珠海市联系理塘县、稻城县;
  ——佛山市联系乡城县、得荣县;
  ——惠州市联系丹巴县、道孚县;
  ——东莞市联系雅江县、九龙县;
  ——中山市联系白玉县、巴塘县;
  ——江门市联系康定县、泸定县。
  (四)职责分工。
  省援藏援疆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做好与前后方对口支援工作的联系衔接、协调沟通、规划编制、年度计划下达、管理办法制定、监督检查等工作。
  前方工作组负责与甘孜州协商草拟对口支援规划以及年度项目计划,协助推动援建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援建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援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有关市衔接所联系县在招商引资、项目推介、市场开拓、城镇规划、旅游开发、民间交流交往交融等方面给予支持,并按照省的统一安排落实干部挂职、人文交流等各项任务。各市要及时反映工作信息,做好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
  省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及有关市的衔接沟通,与甘孜州相关部门建立业务联系,积极帮助受援地做好专项规划编制、技术援助、人才培训、招商引资、开拓市场等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的对口援建工作。
  (五)支援方式。按照中央确定的扶持教育、特色产业、就业、生态保护、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人才交流等工作重点,实行项目选择由四川省为主选择提出、援受双方共同审核。支援项目全部采取“交支票”方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监督以当地为主,建成后由受援方牵头,支援方参与,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等相关手续。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筹措及拨付。
按照国办发〔2014〕41号文有关要求,我省(含深圳市)按照承诺安排对口支援资金。2014年援助资金按平均每县每年不低于1000万的标准安排,总数为1.8亿元,从2015年开始每年按5%比例递增。资金筹措和管理办法以及前方工作组的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厅牵头进一步研究确定,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下达的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拨付资金。
  (二)与甘孜州共同制定对口支援的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援受双方严格按照执行,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竣工验收等基建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管理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市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检查、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质量,形成以受援地管理监督检查为主,我省有关部门、有关市及前方协调机构管理监督为辅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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