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
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5年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推动形成依法应急、高效应急、创新应急新常态重要的一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15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有关要求,制订相关工作计划,强化责任担当,共同推动实现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大应急”,开创应急管理工作新局面。
省府办公厅
2015年2月3日
2015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5年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委书记胡春华,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应急委主任朱小丹到省政府应急办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目标,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构建“大应急”为核心,以不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为重点,以推动提升应急管理社会化水平为抓手,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为方向,全力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标准化,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最有效的应急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推动系统研究强化应急管理立法工作,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及时制订、修订相关法规,提高法规之间的衔接紧密度和一致性;继续推动应急管理相关法规、配套制度出台和修订完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全覆盖”。
(二)加强应急管理法治实施体系建设。坚持法治思维,提高对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和运用水平;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恢复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法必依;定期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派出督导组,指导督查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三)大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普及活动,提高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意识;教育、引导公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成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积极践行者和监督者。
二、加快构建“大应急”格局
(一)力争应急管理体制创新有新突破。通过全面总结和推广深圳市构建“大应急”成功经验努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创新,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枢纽作用;认真总结推广清远市全面建设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综合服务站的创新经验,有效解决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不断完善军地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部门与国防动员部门沟通、衔接,实现应急管理体系与国防动员体系有效融合;抓紧出台建立军地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军地协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充分发挥省应急指挥中心枢纽作用。加快推进省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中心互联互通,建立健全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全省应急管理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全省各级、各类应急管理相关数据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加强协同会商,实现跨平台、跨部门、跨地域“应急一张图”。
三、科学编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一)认真总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通过发放调查表、深入基层调研等方式,认真总结评估各地、各系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摸清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什么”,为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奠定基础。
(二)认真研究提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通过“百人百场”应急知识宣讲活动、“百名应急管理专家进基层”活动,依托专家、宣讲员分别深入了解应急管理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及公众对应急服务的需求,科学论证全省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什么”,实事求是测算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目标和指标。
(三)认真谋划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思路。充分发挥省应急管理专家作用,加强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做什么”,适度超前建设应急管理基础项目。
四、推进应急管理全过程标准化
(一)加强突发事件事前防范标准化建设。制订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地方标准,规范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获取、研判、整理、报送、传达、反馈全过程;制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指南,实现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标准化;制订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指导意见,完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制订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规范救援力量建设与管理;制订应急物资物流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应急物资物流标准化建设。
(二)加强突发事件事中处置标准化建设。制订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处置标准,规范响应启动、抢险救援、物资调用、伤员救治、疏散撤离、临时安置、信息发布等流程;制订第一响应标准,推动基层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
(三)加强突发事件事后恢复标准化建设。制订灾情报送程序和标准,增强灾情信息报送的统一性、准确性、时效性;推动灾害损失评估标准化,完善查灾核灾机制;探索突发事件总结评估工作标准化,规范突发事件典型案例数据库建设。
五、推动应急管理社会化
(一)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社会化水平。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应急志愿者组织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其积极参与和开展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推动企业、社会组织自办应急避险模拟训练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二)不断提升应急处置社会化水平。探索通过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自主创新能力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及装备大型应急处置设备的企业提供装备(设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探索推动培育一批应急处置专业化企业,逐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大政府、大社会”的应急处置格局。
(三)不断提升应急保障社会化水平。推动建立覆盖全省的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产品和业务创新,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保险服务;鼓励公众投保相应的灾害保险,提高全社会抗风险能力。
六、加快建立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体系
(一)加强情景构建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家及“实践型”专业技术人员打造一支情景构建专家队伍,提出应急任务清单,推进应急能力建设。
(二)优化应急预案体系。按照“情景——任务——能力”的要求,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强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三)强化应急演练。严格按照《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开展实战演练、桌面演练、“双盲”演练等跨区域、跨部门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检验和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七、健全应急管理科学评估体系
(一)健全风险隐患评估体系。提升多渠道获取突发事件信息能力,加强对苗头性、隐忧性信息的研判评估;在全省范围内定期分区域、分系统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科学评估、动态治理各类风险隐患;定期会商与不定期会商相结合、综合会商与专题会商相结合、跨区域会商与跨部门会商相结合,科学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二)建立应急能力评估体系。健全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机制,加强省、市、县(市、区)三级应急能力评估;定期组织开展城市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应急准备、应急保障情况评估,提高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应急处置评估体系。严格按照《广东省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督查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处置的督查;依托应急管理专家完善突发事件事后评估机制,逐步推行第三方评估;及时按照评估结果,总结改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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