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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748/2015-0006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通报
发布机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5-01-28
名称: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粤办函〔2015〕46号 发布日期: 201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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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02-02  浏览次数:-

                    粤办函〔2015〕4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

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4〕19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

  2014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进展顺利,粤东西北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加大,珠三角地区生态建设一体化步伐加快,南粤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65亿亩,森林面积1.62亿亩,森林蓄积量5.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8.69%,提前实现2015年发展目标;林业产业总产值6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4%。全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355万亩,建成275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新增森林公园65个、湿地公园16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825个。同时,检查考核中也发现,个别地方森林防火责任不够落实,森林火灾防控不力;一些地方对中央和省下达的建设资金支出率较低,森林碳汇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和抚育工作滞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不连通、不成林;部分地方使用林地存在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的问题,未能有效遏制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现象。
  二、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为:珠海、惠州、佛山、肇庆、河源、梅州、深圳市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14个地级以上市得分在70分至90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好”。
  按照《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对考核结果“优秀”中前五名的珠海、惠州、佛山、肇庆、河源市政府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重、完成好、质量高、成绩突出的龙川县、紫金县、五华县、兴宁市、高州市、揭西县、南雄市、惠东县、封开县、英德市等10个县(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梅州市梅县区、汕头市澄海区、韶关市浈江区、云浮市云安区、江门市鹤山市等5个区(市)政府给予“提醒注意”,并委托省林业厅约谈上述5个区(市)政府领导。被约谈的区(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其他市、县(市、区)政府也要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2015年是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关键之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贯彻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再接再厉,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年度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省林业厅要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督查指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取得更大成效,加快建设绿色广东、美丽广东。


  附件: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省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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