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办函〔2015〕46号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全省 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 考核结果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粤发〔2013〕11号),推动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函〔2014〕19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 2014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进展顺利,粤东西北地区生态建设力度加大,珠三角地区生态建设一体化步伐加快,南粤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全省林业用地面积1.65亿亩,森林面积1.62亿亩,森林蓄积量5.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8.69%,提前实现2015年发展目标;林业产业总产值6336亿元,比上年增长13.24%。全省完成森林碳汇造林355万亩,建成275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新增森林公园65个、湿地公园16个,建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1825个。同时,检查考核中也发现,个别地方森林防火责任不够落实,森林火灾防控不力;一些地方对中央和省下达的建设资金支出率较低,森林碳汇工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和抚育工作滞后,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不连通、不成林;部分地方使用林地存在未批先用、批少用多的问题,未能有效遏制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现象。 2014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为:珠海、惠州、佛山、肇庆、河源、梅州、深圳市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考核结果为“优秀”;其余14个地级以上市得分在70分至90分之间,考核结果为“良好”。
省府办公厅 2015年1月28日 |